新加坡組屋制度——從含蓄的求婚方式説起

時間:2011-10-12 1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在新加坡,一個談戀愛的小夥子對女友説:“我們一起申請組屋吧。”千萬不要以為就是兩人合買房子而已。他這是在求婚呢。根據規定,一對訂了婚的戀人可一起申購組屋,但兩人必須在收房之後三個月內向建屋發展局提交結婚登記書。

  這種含蓄的求婚方式背景是新加坡的組屋政策:由政府建造房子出售給居民,保證絕大多數人能買得起,但每戶只能買一套。

  八成人口住組屋

  組屋是新加坡最常見的公共住房形式。組屋由建屋發展局建造,向公民和永久居民出售。組屋雖不奢華,但也不窄小。許多組屋與相對更加高檔的共管公寓和私人公寓在相同的地段比鄰而立。

  建屋發展局為超過80%的常住人口提供公共住房。最新數據顯示,新加坡人口約518萬,其中常住人口379萬,包括326萬公民和53萬有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建屋發展局從上世紀60年代起開始大規模建造組屋,到2010年共建造99.9萬套組屋,目前逾八成常住人口在組屋區。在組屋申請中主要依據收入和家庭人口提供不同戶型選擇。

  新加坡也有用於出租的組屋,但目前只有4.5萬套,僅限最貧困人士申請。申請者必須是年滿21周歲的公民,家庭月收入不超過1500新元(約合1209美元)。如果曾擁有組屋而後出售,30個月後才能申請出租組屋。

  每戶只能買一套

  組屋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保證幾乎所有老百姓買得起舒適住宅,但同時限定每戶家庭最多只能擁有一套組屋。建屋發展局從政府拿地,地價根據地段不同而有所差別,建好之後直接出售給購房者。新組屋定價由專業估價師根據二手組屋市場成交價進行評估,與二手組屋價格掛鉤。

  新加坡國立大學環境與設計學院副院長符育明認為,新組屋以低於市場價格賣給符合資格的首次購房者,有補貼性質。組屋轉售市場的買方也必須是符合資格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基本原則是每戶居民只能擁有一套組屋。因此,土地供應、開發商以及炒房者所在的二手市場三個環節均在政府嚴格控制下,可以杜絕暴利産生。

  建屋發展局主席許慈祥表示,“建造民眾負擔得起的住房”是建屋發展局一直未變的使命。政府通過各種措施幫助符合資格的家庭置業,不僅首付較低而且可以使用強積金。

  組屋供應體系和具有強制儲蓄性質的強積金制度相互配合,使大多數家庭能夠負擔得起組屋。政府最近還調高新組屋申請家庭月收入上限,即便家庭月收入1萬新元(約合8064美元)也可申購組屋。

  組屋售價在金融危機之後隨經濟反彈而飆升。政府今年調整政策,調高組屋收入條件上限並大規模增加組屋供應,今明兩年共建5萬套新組屋以平抑房價。總理李顯龍最近表示,預計房價4年後趨穩。

  構建有産社會

  新加坡國立大學房地産研究院院長鄧永恒認為,組屋制度覆蓋面之廣遠超一般國家保障房概念。

  新加坡在上世紀60年代大規模建造組屋的目的是為了應對當時住房危機。不過,最早建造的房子大多是廉租房,只是後來允許人們使用強積金購房之後才逐漸變成以出售代替出租,由政府鼓勵和幫助人們置業。

  新加坡前內閣資政李光耀説,大規模建造組屋出售給市民是基於要建立有産社會的理念,房産價值會隨國家前途好壞而變化。如果人們大多數是屋主,那麼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也會為國家富強而奮鬥。

  許慈祥説:“每當聽説有年輕小夥子問女朋友要不要一起去申請政府組屋時,我就感到很開心。2009年,建屋局很高興讓1.5萬名年輕小夥子問了這個問題並得到肯定答案。”(陳濟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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