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離婚如何分財産

時間:2011-08-22 10:52   來源:新京報

  在美國,法律傾向於保護女性;在英國,離婚造就更多“富婆”;在法國,一方出軌將接受“懲罰式”財産分配

  8月14日,一對義大利夫妻乘坐飛機前往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這不是一趟浪漫之旅,因為他們將在那裏簽署離婚協議,然後在當天飛回義大利的家,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據《紐約時報》報道,最近5年來,至少有8000對義大利夫妻選擇去國外辦理離婚手續。因為在義大利,離婚涉及的財産分割、子女撫養權以及贍養費問題極其複雜,有的離婚程式甚至耗費10年之久。

  而在歐盟很多國家,6個月就能讓夫妻“解脫”,英國更成為離婚女性的首選,被稱為“世界離婚之都”。國外的“婚姻法”究竟有哪些規定,又如何解決財産分割等問題呢?

曾經恩愛的施瓦辛格夫婦難逃離婚。

  【美國】離婚前先分居

  美國加州前州長施瓦辛格與女管家婚外情和私生子丑聞曝光後,妻子瑪麗婭施萊沃盛怒之下提出分居,2011年7月1日,施萊沃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訟。

  在美國,離婚參照的是州法律而非聯邦法律,每個州的法規不盡相同。各個州的通用法則是,夫妻離婚必須經過法庭裁判,即使雙方對財産分割、子女撫養權等問題沒有異議。

  在訴訟書上,施瓦辛格夫婦必須填寫離婚理由,分為有過錯和無過錯。無過錯離婚原則是夫妻感情自然破裂,有過錯原則是夫妻一方能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犯有通姦、虐待和遺棄錯誤。顯然,施瓦辛格犯下了通姦過錯。

  按照法律規定,美國大部分州都採用分居制度。在提前訴訟前,夫妻雙方需分開一段時間才能申請離婚。分居最短是6個月,最長為5年,大多數州是1到3年左右。

  施瓦辛格夫婦分居時間達到規定後,便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間,施瓦辛格和施萊沃都有權要求法院禁止對方轉移、抵押、隱匿共同財産,保障日後財産分割時,自己權益不受侵犯。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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