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些“坑爹”才能保證窮人平等

時間:2011-11-04 10:3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同南開中學的師生們談心》一文中寫道,窮人應該擁有平等的權利,“公平的核心是在生存、競爭和發展的機會上人人平等,而不是基於財富或其他特權的平等”。(《天津日報》11月3日)

  總理講述了從小租住的“蝸居”生活以及爺爺辦鄉村小學的故事,畢業後,有14年時間是在極其艱苦的祁連山區和北山沙漠戈壁地區工作。總理的經歷本身説明,艱難困苦並不可怕,不會阻礙一個人的發展。窮人其實並不需要政府的多大物質救濟,只要一個公平的制度安排就行。

  俗話説,蝦有蝦路,蟹有蟹路,民間的智慧是無窮的,能按自己的條件自由選擇生存發展方式,總能取得成功。改革開放對生産力的解放,究其實就是“鬆綁”,給社會各階層打開了一道道方便之門,讓大家能各顯神通,所以帶來無限的生機與活力,不少窮人因此翻身,步入向上的通道。不過,社會財富重新分配後,既得利益者為保住到手的果實,正在設置種種準入門檻,當今的現實語境,讓窮人在生存、競爭和發展的機會上平等,已變得困難,有人因此感嘆,社會階層有日益固化之虞。就拿上學來説,曾解決了眾多外地孩子上學問題的北京農民工子弟學校,今秋開學之際説關停就關停了,涉及近30所學校,3萬名學生,讓人措手不及。對這些校長而言,他們的夢想恐怕是自由辦學的環境即可。“我們的校園很小,放不下一個鞍馬;我們的桌椅很舊,坐上去吱吱呀呀;但是我們的作業工整,我們的成績不差……”多少窮人的孩子,就是在這種簡陋的環境中成長,他們不需要窗明几淨,只要有書讀就行,這就是窮人渴望的權利。

  保證窮人的平等權,有時很簡單,不需要政府做什麼,相反,只要政府不做什麼就行。比如,上街擺攤不要驅趕,不要拆農民的房逼農民上樓,不要在農民進城時設卡收費,不輕易取締窮人的學校、診所、夜市,不要對窮人的活法挑剔擠兌。總理説,一個政府、一個社會應該更多地關愛窮人。但眾多的事實又印證著一個痛心的現狀,對窮人的“坑爹”行為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比如,在徵地上,研究表明,多數地方徵地收入的分配比例大致是:農民得5%~15%,集體得25%~30%,地方政府及其機構得60%~70%,徵地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掠奪農民的手段。産棉大縣阿瓦提縣,在一條短短200米的售棉路上,竟設兩道關卡收費。只要與民爭利存在,窮人的平等權就是一句空話,窮人經濟學便成了富人經濟學,窮人要為富人作出犧牲。

  到年底,又是財政要突擊花錢的時候了,據報道,目前,教育、社會保障與就業、農林水事務和醫療衛生等幾項支出,前三季度的完成進度都不到40%,交通運輸支出執行進度則達到了74%。很明顯,凡是涉及民生保障的財政支出就不積極,地方就不願投入,如此,何以保證窮人的權利平等。而窮人的選擇權不能平等,必然導致財富與其他權利上的不平等。

  一棵草有一顆露水珠,天無絕人之路,讓窮人能自由選擇是最好的權利。而保障窮人的平等權,在於少些人為的限制與干涉,少一些“坑爹”的行為即可。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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