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湖北襄陽一法院院長被曝與女同事開房後,該省黃石中級法院院長方鄂生又被曝與異性開房。湖北黃石一網友實名舉報,黃石中院院長與其妻有染。當事院長回應,他與舉報人夫婦係正常朋友關係,開房是為了談事情。截稿前,黃石市委宣傳部答覆,黃石市委高度重視,認真進行研究,已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彙報。
官員,有夫之婦,半夜,開房,當這些詞拼接在一起,極具現場感,不能不讓人産生曖昧聯想。方鄂生雖已經承認開房屬實,但稱只是在房間談事,前後不到一個小時,“之所以登記,就是擔心別人誤會,找一個説得清楚的地方,但肯定沒有過夜”。
目前尚不能斷定方鄂生與有夫之婦半夜開房是否存在問題,但蹊蹺在於,兩人為何非要開房不可?就是談事,也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在辦公場所談,舍易求難,非要選擇賓館,豈不別有所圖?被輿論質疑後,又強調“肯定沒過夜”,豈非內心有鬼?方鄂生口口聲聲説之所以登記就是擔心別人誤會,殊不知,三更半夜,孤男寡女共處在一個房間,不更讓人誤會?身為法院院長,不可能不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和避諱意識,非要在房間裏“談事”,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之感。
官員和異性開房不是新聞,前不久湖北樊城區法院院長與女紀檢書記開房的視頻,網友質疑“有啥大案要案,需要再開房密談嗎?”在此之前,四川達縣城管執法大隊長,夜約女下屬到賓館談工作……
其實,問題的癥結不在開房,而在開房幹什麼;更需追問的是,每每面臨輿論質疑,相關官員為何都一再尋找藉口,並且是經不起推敲的説辭?再聯繫到一系列公共事件中官員的辯解,不能不讓人悲哀,比如,明明是上班賭博,卻説“陪單位女同事安全度過更年期”。甚至連貪污國家公款,也被稱為“工作需要”……這些言辭一看就經不起推敲,但一些官員們卻大言不慚。
最近有個名叫“塔西佗陷阱”的概念比較流行,大意是,當一個公共機構或官員失去了公信力,或遭遇了公信力危機時,無論怎麼説、説什麼,都沒有人信;即便説的是好話、做的是善事,也會被質疑、被炮轟,甚至被否定。誰造就了“塔西佗陷阱”?原因林林總總,一個關鍵原因是:一些官員睜著眼睛説瞎話,或者説一些半真半假的話,面對輿論質疑強詞奪理,一再侮辱公眾智商……如此一來,哪有公信力可言?以後即便説的是真話,老百姓也很難相信了。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嚴禁公務員“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公務員一旦撒謊,“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而且,官員開房談“事”一旦證實為假,也不是撒謊這麼簡單,關乎到官員操守,甚至可能與腐敗有關,豈容小覷?簡言之,官員頻頻開房談“事”,暗藏雙重危機,一是公信力危機,一是可能涉及腐敗問題。
筆者期待,權威部門應該深入調查一番。法律給力,才能有效遏制腐敗,也才能跳出“塔西佗陷阱”,重建公信力。 (石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