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公務員津貼不能止于自查自糾

時間:2011-05-04 14:38   來源:長沙晚報

  很少有人想到,拿著陽光工資的公務員,竟然還有名目繁多的公務員津補貼。據報道,從4月開始,武漢市直行政單位,進行著一場清理公務員津補貼的行動。公務員們被要求退還2007年至2009年間多發的各種津補貼,保守估計,總額有數千萬元。(5月3日《新京報》)

  數千萬元的總額,因其概念的寬泛,很多人可能沒有多少感覺,因此需要細化到人。據稱,武漢一市直機關被要求清退的津補貼908.87萬元,在冊123人,每人平均應退還金額7.39萬元。查詢武漢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得知,當年武漢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8385元,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為7161元。換算一下,部分公務員拿到的津補貼,相當於武漢居民一年收入五六倍,相當於農民一年收入十多倍。

  按照目前的紅色、白色、灰色、黑色四種色系收入劃分,這筆津貼還屬於白色收入。本來實行陽光收入後,公務員收入就大幅提高,超出社會一般階層,現在還有一筆鉅額津貼,想想看,公務員還能不熱嗎?怎麼可能不出現“千軍萬馬擠公務橋”?

  武漢這次清退的背景,是去年中紀委等六部委對廣州、武漢等六地市公務員津補貼進行的檢查。檢查發現,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濫發。這説明,規範公務員收入已成當務之急,這一背景下,應該從快從嚴糾正濫發行為。去年查處此時清理,“快”不存在;而就“嚴”講,也不能讓人滿意。

  目前武漢的清理行為還停留在自查自糾階段。這一點,武漢市教育局財務處負責人説得很明白:“自查報告也都交了。”從中傳遞出的一個信號是,只要自查自糾了,津補貼退了,就萬事大吉了。需要看到,濫發的津補貼,主要來自預算外收入。而這部分錢,其實屬於“小金庫”。查出問題了,退;沒有查出,留。在風頭上,收;過了風頭,放。如果清理津補貼止步于自查自糾,那就是在依賴道德自覺,而只要小金庫存在,就有可能繼續濫發津貼。事實表明,相關方面自利之心一直存在,當自利之心嫁接上小金庫載體,那麼繼續濫發就從可能走向必然。這提醒,清理津補貼絕不能止于自查自糾,應該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

  新聞提供了一個例子。清理工作開始後,武漢市一家市直單位特意給相關主管領導寫了一個報告,希望得到“照顧”。據稱,該局所發的“徵管考核獎”和“社保徵收獎”,都是經過批准的,而該局發放的組織收入獎、財政徵收獎、殘保金徵收獎等均有批示。報告還稱,“2009年度財政徵收獎每人2000元、殘保金徵收獎每人1000元,對我局幹部職工超額優質完成各項工作具有較為明顯的激勵作用。”很多人可能已經猜出這是一家什麼單位了。一個管錢、收錢的單位,就可以自我謀利嗎?這一單位的特權是誰賦予的?這一個案清晰表明,行政體系存在重大缺陷。缺陷需要彌補,後門需要關上,而這顯然不是自查自糾所能達到的。(喬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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