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之爭不能脫離國情

時間:2010-08-27 08:46   來源:京華時報

  我並不反對死刑廢除論者于普及人道主義上的努力,但死刑存廢之爭不可能脫離國情而存在。于中國的現實而言,保留死刑是遺憾的必要。

  藉由刑法新一輪大修,死刑存廢之爭再度從學界經院蔓延至尋常巷陌。據報道,正在審議中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擬取消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從媒體評論看,這一規定贏得了壓倒性的讚譽。這似乎表明,在主流觀點上,嚴格死刑適用,逐步取消死刑罪名,輿論已有多數共識。

  在這種可貴的共識背後,也有圍繞個罪是否取消死刑的激烈爭議。就時下的輿情焦點來看,一是對貪賄案件廢除死刑,一是對75歲以上老人廢除死刑。當然,對那些堅定的死刑廢除論者而言,廢除這些死刑罪名還遠遠不夠,他們的目標是在修法上一次性判決死刑以“死刑”。

  死刑的存廢是一個陳年的話題,這緣于死刑本身利弊皆存。作為功利主義刑罰理論創始人的邊沁曾對死刑的適用有過精闢的分析,“它(指死刑)特別適合這樣一些案件的懲罰:在這些案例中,只要犯罪者活著,他的姓名便足使整個國家不得安寧。”另一位刑法學巨匠成勃羅梭眼更直截了當地指出,保留死刑是作為社會對付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的一種不得已手段,“死刑是遺憾的必要”。

  于中國的現實而言,死刑也是一種遺憾的必要。對貪官和75歲以上老人判處死刑同樣是“遺憾的必要”。刻意將“貪官”這樣一個敏感的特殊主體,作為推動廢除死刑的突破口,這樣的刑法改革路徑在民意越來越應受到重視的背景之下,並不順應我國的國情。在民眾眼中,一個貪婪斂財追求奢侈生活的貪官,和一個為尋找下一餐飽飯的竊賊比起來,後者絕不比前者更該死。

  司法實踐中,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下,貪官的輕刑化趨勢越來越明顯。近年來“貪官不死”的判例越來越多。與此相對應,貪腐大案在涉案金額上也不斷刷新,最近被查處的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被中紀委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其涉案金額多達1.45億元。從法律經濟學上分析,既然貪100萬是無期,貪1個億同樣是無期,反正貪得再多也不會被處以極刑,為什麼不多多益善!

  對75歲以上老人廢除死刑,在當下的轉型社會更顯得不合時宜。今天已不是冷兵器時代,而是一個充滿危機的風險社會。如果對老人廢除死刑,有多少老無所養、老無牽掛者,會成為權貴階層的“替身殺手”。這是我們不敢想像,卻又必須面對的現實。

  我並不反對死刑廢除論者于普及人道主義上的努力,但死刑存廢之爭不可能脫離國情而存在。于中國的現實而言,保留死刑是遺憾的必要,貪官和75歲以上的老人,並沒有權利來率先告別這一遺憾。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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