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株洲市副市長為了規勸普通市民開車時往窗外吐檳榔的不文明交通行為,居然追了數公里。最後,駕駛員被帶到交警崗亭執勤接受教育,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進行了處罰。(3月15日《長沙晚報》)
副市長上 班途中巧遇市民的不文明交通行為,為了進行勸阻不惜追趕數公里,應該説精神可嘉,其話也説得很好:“株洲正在創建全國交通模範城市,而‘創模’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從勸阻市民不要開車打手機,不要隨意向窗外吐檳榔等這些小事情做起。”俗話説“細節決定成敗,態度決定一切”,副市長此舉如果真能換來一個全國交通模範城市,也算是沒白費一番苦心。但筆者此刻卻想起了“丙吉問牛”的典故。
西漢名相丙吉坐車出門,路見有人鬥毆,卻置之不理;又見有人追牛,那牛氣喘吁吁,熱得吐出舌頭,丙吉便急問趕牛人:“追牛追了多遠了?”手下奇怪:“有人打架你不管,為何過問一頭牛?”丙吉答曰:“打架的事應該由長安令、京兆尹來管,我的職責是考查他們的業績。牛的事就不同了,現在是早春,天氣並不熱,牛卻大汗淋漓,説明天時節氣反常,恐怕于農事不利,不問清楚怎麼能總攬全局調和陰陽?這正是宰相的分內之事。”
丙吉丞相善於從複雜紛繁的事物中找出主要矛盾,並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而不是事必躬親、眉毛鬍子一把抓,不愧為優秀的管理者。今人更應該鑒古觀今,汲取古人智慧、洞悉世情百態,刪繁就簡。假如丙吉是株洲市副市長的話,他也許不會追趕數公里去制止一個不文明行為。因為領導者要從宏觀上考慮問題、從全局出發,如果事必躬親,凡事都要親自過問,那最可能的結果就是疲於奔命、顧此失彼。因此,領導幹部應依法辦事、依權行事,既不能缺位、無所作為;也不能越位、越俎代庖。正如交通文明之類的事清,屬於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責範圍,應由交警落實督查,副市長大可不必親自駕車追趕勸阻。
當然,副市長的親力親為會産生一定的示範和帶頭作用,也會給不文明的市民帶來驚訝和震撼。但不論怎樣,示範也好、“創模”也罷,都必須確保行政權力在規定的範圍內高效有序地運作。作為領導幹部,不僅要時刻注重發揮個人的帶頭示範作用,更要注重發揮下屬的積極主動性,唯有齊心協力,才能把工作做好。(蔡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