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橋坍塌豈可全怪“超載”

時間:2011-11-08 14:04   來源:新民晚報

  據現代快報報道,位於河南省項城市水新公路的汾河橋發生坍塌事故,造成4輛機動車落水,其中一輛是滿載沙子的貨運卡車。坍塌橋梁建於1977年,已被當地政府列為險橋,事故原因初步斷定為貨車超載。

  汾河橋坍塌與超載應有一定關聯,但把事故原因完全指向“貨車超載”,給人一種推卸責任的感覺。報道中説,坍塌橋梁建於1977年,已被當地政府列為險橋。30多年了,確實不能用了。只是,筆者有些地方不明白:難道30多年來,這座橋沒有維修過嗎?既然被判定為危橋,為什麼還允許車輛通行?如果禁行或限行,有沒有設置限行設施?退一步説,就算事故原因確實是超載,但超載想來不是偶發現象,平時為什麼不嚴查呢?這樣一座橋梁,本應由政府出資養護,卻成為一座無人管的橋,從這方面看來,其坍塌的厄運在所難免。

  安全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也是公眾密切關注的問題。秉持為人民負責的態度,有關部門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僥倖心理,出了事也絕不能想方設法撇清關係。官員敢於直面、認真對待問題,敢於責任擔當,比什麼都重要。應當加大對有關人員的問責力度,決不可姑息遷就。汾河橋坍塌的背後故事,亟待還原。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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