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的“雙重標準”豈能自説自話

時間:2011-11-07 10:52   來源:西安晚報

  就強生嬰兒洗髮水“疑似含毒”事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表示,正組織開展相關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確保産品使用安全。強生亞太區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強生嬰兒産品不涉及雙重標準的問題,産品配方根據所在地區的不同而不同,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不同國家的法規要求,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相關。(11月6日《新京報》)

  事實上,消費者對可致癌的二惡烷以及甲醛,既擔心又敏感。所以,強生所言産品配方“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相關,站不住腳。如果一定要綁架著國內消費者意志為其不同配方開脫,那麼在産品“雙重標準”之外,強生還涉嫌歧視國內消費者。至於“使用條件”,更是一個虛化的詞,強生所投放原配方産品的國家,地理、氣候條件差異明顯,不存在大體相倣的“使用條件”之説。

  至於某些跨國公司的雙重標準甚至多重標準,其背後的經濟原因才是原動力。有經營者曾就此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商業生態裏面,作為一個企業個體,首先考慮的是經營的合法,第二是盡最大努力提高盈利,然後才考慮進步。”正是在這種選擇安排下,某些跨國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努力提高盈利,依據不同市場對産品的不同規定,才執行了多重標準。

  所以,強生的狡辯固然讓人失望,但是,要怪也只能怪我們沒有讓強生服氣的《化粧品衛生規範》。現行的《化粧品衛生規範》等標準,允許含有一定濃度的甲醛,而且對二惡烷含量沒有限制,這是強生有底氣給國內市場投放該配方産品的支撐。

  值得注意的是,強生回應“疑似含毒”事件全部引用了2009年有關部門對其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數據。也就是説,在長達三年的時間內,強生並沒有再次受到政府部門的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國家標準已然陳舊,指望跨國公司恪守商業道德,顯然不現實。(文/燕農 圖/唐春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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