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審醜”何以連連得手

時間:2011-10-24 11:23   來源:解放日報

  不負責任的全媒體娛樂化運作模式,為網路“嘔像”們提供了現實世界的生存空間

  只要主流媒體擺正了位置,網路“審醜”就只能在屬於它的非主流空間中存在,而僅僅成為一個有限“景點”

  問:近年來,從網路紅人芙蓉姐姐、鳳姐,再到郭美美之流,持續受到各類人群的“圍觀”,有些媒體也熱衷於報道其人其事。過去,這些人、這些事可能很難“上得了臺面”,現在卻可以“招搖過市”,真是令人不解。請問,網路“審醜”何以連連得手?怎樣才能形成健康的社會審美氛圍?

  ——人民網網友 濤濤

  答:在中國網際網路10餘年的民用歷史中,第一個網路“審醜”的主角是2003年爆紅起來的 “木子美”。之後,“天皇巨星級”的紅人就是芙蓉姐姐、鳳姐和“小月月”(虛擬人物)了。今年,拿頭牌的極有可能是郭美美。這些網路“審醜”浪潮中的紅人,又被稱為“令人嘔吐的形象”(簡稱“嘔像”),其“成名之道”有三個共同特點:

  一是反社會倫理的極端表現,以“反道德”為“道德”。如木子美的成名之舉就是以網路日誌的方式展覽、炫耀和兜售所謂形形色色的“動物性的一夜情”,其以恥為榮的行為不僅博取了關注,而且還被部分人視為 “反叛英雄”受到追捧。

  二是以畸形方式展演自我,通過“以醜為美”,將自我形象奇觀化。比如,芙蓉姐姐就是頂著網民的嘲弄、謾罵,經年累月在網上搏出位,展演她那些被貶斥為“噁心、臭美”的造型而獲取熱議的。

  三是主動參與“推手—媒體—商家”利益鏈的構建和運作,表面上個性張揚、自我反叛,實際上是精心的商業策劃和操作。比如“鳳姐”,其極端“反常”的言行,看似出自本人的“特異思維”,背後卻是在表演推手們編寫好的腳本、臺詞,相關媒體則配合做強化傳播。

  這些“嘔像”為什麼會成為“偶像”?他們中的一些人不僅是大眾娛樂的對象,甚至儼然成為具有特殊市場號召力的消費産品代言人,原因何在?顯然,一方面,娛樂性的追捧折射出當下社會生活的浮躁和焦慮,在網路“審醜”中公眾或許可以釋放壓力,並且替代性地滿足自我優越感和成功慾望。另一方面,奉行所謂“注意力經濟原則”的推手、商家和媒體為攫取各種利益,罔顧道德和形象,刻意打造和炒作“嘔像”,以最終“吸引公眾的眼球”。

  如果説前期木子美、芙蓉姐姐的“走紅”還需長時間的預熱,且要面對主流媒體、正面輿論的強力抵制和抨擊,那麼近期鳳姐、郭美美的“走俏”,則逐漸帶有高頻率、爆發性和常態化的全媒體現象特徵。這種現象的具體表現是:網路“嘔像”不僅“一夜走紅”于網路,而且以焦點新聞的方式持續“佔領”包括網路、報刊和電視在內的大眾媒體。它們之所以能夠“長驅直入、遍地開花”,成為一道貌似勢不可擋的“文化景觀”,與個別不負責任媒體的傳播理唸有著緊密聯繫。

  現在,個別媒體抱定一種傳播理念:“關注就是力量,圍觀改變中國”。它們視“關注度”為傳播目標、傳播動力,而有意無意地架空獨立原則和媒介理性。慢慢地,輿論的真實性和正義性訴求變得似是而非,最終形成了價值虛空的常規性娛樂化運作模式。這種不負責任的全媒體娛樂化運作模式,為網路“嘔像”們提供了現實世界的生存空間。

  有論者稱,網路“審醜”的盛行是因為公眾的“審美趣味”嬗變為“審醜趣味”。這樣的説法,可能誇大了人們對網路“嘔像”的興趣。網友的“圍觀”如果説在開始階段是具有一定意義的社會關注和正義考量,那麼緊接著就會在全媒體娛樂中變成一種“去道德”和“非價值”的“狂歡”。與其説公眾對網路“嘔像”具有普遍和專注的興趣,還不如説是全媒體娛樂刺激甚至製造了公眾對他們“別無選擇”的關注和興趣。公眾的“自發性”和“主動性”一半是假相,一半來自於不負責任的媒體的推波助瀾。

  在去道德、非價值和非審美的運作過程中,一些媒體自甘墮落為娛樂傳播機器,自我放棄了對社會主流價值和核心文化理念的傳播引導作用。破解這種道義轉向反道義、審美轉向反審美、求真轉向反真實的傳播死結,不僅關係到媒體的良性生存,而且關係到整個中國社會文化生態的健康安全。

  在這個問題上,可行的解決方案是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使其真正承擔起健康文化理念傳播、社會核心價值引領的責任。眾所週知,在社會文化分工中,主流媒體應當理性確立焦點定向和傳播理念,其任務是向公眾提供正面的、理想的、符合基本審美的資訊。只要主流媒體擺正了位置,網路“審醜”就只能在屬於它的非主流空間中存在,而僅僅成為當代文化豐富性和寬容性大背景下的一個有限“景點”。

  不過,應當看到的是,儘管網路“審醜”具有一定的消解和腐蝕作用,但它本身並不是一種絕對的社會危害。在適度的範圍內,它確實可以發揮某種釋放壓力和焦慮的作用。同時,由於網路具有更為便利的雙向互動性,主流價值觀和審美趣味可以從正面影響和改變“嘔像”。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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