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組織,真正的“透明口袋”還需更多制度努力

時間:2011-10-13 14:01   來源:山西晚報

  經過近4個月準備,中華慈善總會通過一個“玻璃口袋”的造型向公眾仔細曬賬本。管理費不像輿論盛傳的那麼高,只有0.11%;工作人員也不像外界傳言那樣拿著高薪,會長年薪也只有4.8萬。(10月12日《新京報》)

  慈善組織要重建信任,僅有一個“透明口袋”的好創意是遠遠不夠的,而需要慈善組織在創意之外做出更多實質性的制度努力。這似乎是中華慈善總會第一次向社會公開這樣的 “年度審計報告”,公眾對其積累的不信任,根本不可能因為這一紙24頁的報告就消除了,而需要一個制度化的過程。

  這份報告名為“中華慈善總會2010年的年度審計報告”並沒有向公眾説清楚,到底是誰審計的,是國家審計總署審計的結果,還是中華慈善總會自己審自己?如果是自己審自己,那這個結果毫無公信力,誰會傻到主動將自己的問題公之於眾呢?應該由第三方獨立機構的審計來證明慈善組織的清白。再説,會長年薪是不是真的只有4.8萬,如果會長不向社會公開自己的家庭財産狀況,不進一步公開細化的資訊(比如福利、獎金、公務支出等等),這個數字是很難讓人信服的。

  慈善總會這一次向社會公開的審計報告,只是一個靜態的、封閉的、不可證偽的結果,裏面的數字,都只是慈善總會的自説自話,公眾即使不相信,也無法通過其他手段去證實或證偽——比如,公眾直覺和經驗上不相信“會長年薪只有4.8萬”,但又沒有更多資訊來證實或證偽這種懷疑,所以,人們出於對慈善組織的不信任,只會“寧可信其假”了。

  真正的透明和陽光,應該是將自己置於一種日常的、動態的、全息的、主動的可監管制度之下。所謂“日常的”,是指公眾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很方便地對慈善組織進行監管,比如,隨便點擊一下慈善總會的網站,就能夠查到某個自己想知道的資訊,看到某筆捐款的流向,而不是像這樣只是偶爾公佈一個審計報告。所謂“動態的”,是指監管不只是對結果的監管,而需要是對過程的監管,從捐款入賬到捐款的流向,整體過程應該都置於捐贈者和公眾的監督之下,而不是像這樣只是最後公佈一個結果——僅僅是結果,比如説像這樣的數字:年度支出7046815102.97元,其中業務活動成本7039199841.68元,管理費用7609551.94元,其他費用5709.35元——根本無法監督,只有過程中一個個的項目監管才是真正可監督的。

  還有 “全息的”,是指公開所有資訊,方便公眾去證實或證偽。比如你説這個項目花了100萬,如果是全息的,那麼公眾自己能算出來是不是真花了這麼多錢,造假了很容易對不上賬。可如果公開的資訊很有限,那麼慈善總會説多少就是多少,公眾無法根據公開的資訊來判斷是真是假。最後就“主動的”監管,公眾可以主動對賬目進行監督,而不是像這樣無比被動地看什麼審計報告。

  唯有將慈善組織置於一種日常的、動態的、全息的、主動的可監管制度之下,才會真正實現“透明口袋”的隱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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