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比面子上的“統一”更重要的事

時間:2011-09-06 15:08   來源:工人日報

  在社會治理的“面子”和“裏子”之間,有一個孰輕孰重的問題,哪些急需統一,哪些沒必要統一,利弊得失應有所權衡。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每一次面子上不必要的“統一”和強制“統一”,最終消耗和磨損的都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一個帖文引發熱議——海南省教育廳印發了《海南省中小學校服集中採購與生産企業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全省校服一市(縣)一款,一個市(縣)區內小學、初中和高中同一類學生穿的款式相同,不同學校通過校徽加以區別。有家長質疑此舉增加負擔,並造成浪費。

  校服真有統一的必要嗎?家長們的質疑不無道理——一來,大多數學校都有自己的校服,有的還是春夏秋冬各有一套,或許這些校服的品質、款式參差不齊,但也沒到必須全部更換的地步。二來,校服往往並不便宜,換來換去的,家長們掏起錢來難免心疼。

  近年來,類似的地方政府部門行政管理中的“統一”之舉並不鮮見。不少城市爆出過工商、城管部門要求商戶統一更換招牌、廣告牌的新聞,如果有商戶不主動配合,還可能被強拆和罰款;有的地方的交警部門曾要求全市機動車統一更換車牌固封裝置,價格遠遠高於政府指導價;有的地方曾下發紅頭文件規定,除了空調機的風格、結構、顏色要統一設計統一實施外,所有臨街建築物外露窗簾色調要統一選用純白色;還有的地方要給某個區域內所有房子的房頂粉刷成同一個顏色……

  這樣的“統一”往往會招來非議,原因是:首先,涉嫌以公權力干涉私權。按理説,讓學生穿什麼款式的校服,是學校和學生的自由,是否更換車牌螺帽是車主的自由,用什麼材質的牌匾是商家的自由,而家裏用什麼顏色的窗簾更是百姓的自由,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公權力部門無權干涉。遺憾的是,時下一些部門對權力的邊界把握不好,以為啥事都可以一聲令下,下面無條件執行。

  其次,涉嫌以權牟利,從公眾身上揩油。不少類似事件中,當事部門也聲稱不會從中牟利,但不少相關事件的真相是,金錢、利益的糾葛不可避免,比如,經過了招標,可中標的價格卻高於一般市場價格,如何解釋?這樣的事多了,公眾形成習慣性質疑,不太相信當事部門的信誓旦旦。

  其三,給公眾增加額外負擔,讓百姓抱怨連連。比如統一門頭、招牌,往往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都要商戶自己出,有的城市短短幾年間居然統一更換了數次,一些小商鋪主很是無奈——賺的錢還不夠換招牌的。

  除了這些讓老百姓自己掏錢配合的“統一”之舉,還有一些市政、市容方面的統一路牌、統一公交站牌、統一垃圾桶款式、統一花壇花色之類的也不少。它們沒掏公眾腰包,可國家和地方的“腰包”裏大部分也是納稅人的貢獻,這些“統一”是否確有必要、更換的頻率又是否太快了?

  “統一形象”之類,不是不可以,但與“面子”比起來,公眾越來越關心的是社會治理中的“裏子”。比如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教學品質的提高;比如市場環境的公平有序;比如百姓出行不很堵不很累;比如暴雨來了,城市不會內澇,等等。在社會治理的“面子”和“裏子”之間,有一個孰輕孰重的問題,哪些急需統一,哪些沒必要統一,利弊得失應有所權衡。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每一次面子上不必要的“統一”和強制“統一”,最終消耗和磨損的都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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