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媒體溝通”並不是負擔

時間:2011-08-03 14:19   來源:光明日報

  最近,廣東省東莞市衛生局首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演練中增加媒體溝通環節,即模擬新聞發佈會現場,讓參賽人員就“疫情”情況回答記者提問。東莞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都習慣説‘媒體應對’,現在我們會説‘媒體溝通’,因為媒體不應被視為敵對對象,而應是合作夥伴。”

  從“媒體應對”到“媒體溝通”,是“合作夥伴”而不是“敵對對象”,這樣的認知轉換當是東莞市相關部門的經驗之談。在這種轉換中,有關部門對新聞媒體的角色、作用及其與自身關係的認識和理解,都逐漸擺脫了僵化的思想誤區,形成了較有現代氣息的施政理念。無疑,這種趨勢值得肯定。

  實事求是地講,近年來,隨著資訊披露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公共部門面對媒體的態度、方式和方法都有了長足進步,初步達成了權威發佈和媒體報道有效互動的局面。但不可否認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沒有把“媒體溝通”作為一項基本的職能訓練,仍然固守著一些陳舊老套的運作模式,仍然將新聞媒體視為“眼中釘”,以致時常會造成極為負面的社會後果。

  比如,有的地方一齣事情,第一反應就是封堵、遮捂,能躲就躲,實在封不住、躲不過,就象徵性地搞個新聞發佈會,對事實輕描淡寫、語焉不詳,對質問避重就輕、答非所問,結果非但事情沒有澄清、疑問沒有解答,反而生出更多的事情和疑問。由於從一開始,有些地方就沒想著讓媒體和公眾知情,使得小事在遮遮掩掩中變成了大事,原本的小問題在拖拖拉拉中惡化成了大毛病。就近些年不時出現的安全事故和突發公共事件來看,這樣處置的代價是巨大的,教訓是深刻的。

  事實證明,坦誠地面對媒體,積極地回應媒體,有助於實際問題的有效解決,也有助於公共部門樹立起良好的公信力和形象。有些地方把“媒體溝通”看成負擔,甚至質疑新聞媒體“替誰説話”,這實際上暴露了一些人缺乏現代社會的治理理念,對新聞媒體所承載的民意期待和所擔當的輿論監督職能體認不清。這種模糊認識必然會使某些公共部門吃盡苦頭。很好地與媒體溝通並不是一種負擔,而是有助於工作的開展,是高水準執政能力的體現。

  消除盲區和誤區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從一些地方的實踐看,“媒體溝通”所形成的公共部門、媒體和民眾之間的良性互動,其社會效果是顯而易見的。另外,要與媒體溝通好,除了積極的姿態,同樣關鍵的是公共部門必須把好的做法用制度和程式規定下來,持之以恒,形成實實在在的長遠效果。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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