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滸文化的反腐內涵,山東省梁山縣進行深挖整理,提煉總結,形成了水滸反腐“十八招”,即18個經典故事,包括:除暴安良、威武不屈、抱打不平、伸張正義、倡樹正義、勇於抗爭、以身作則等,日前在此基礎上建成國內首個“水滸特色”廉政教育基地。
暫不知專家們依據小説中的哪些情節整理提煉出水滸反腐“十八招”,也不知依據何在,我只知以今天的反腐要求和目標來衡量梁山好漢的反腐行為,會發現好漢們的反腐之道不足以為後世傚法。
首先,反腐理念成問題。“只反貪官不反皇帝”,這是梁山好漢聚義後確定不移的造反原則,足見他們根本沒認識到皇權專制制度乃是腐敗的總根源,皇帝老兒才是所有腐敗分子的總頭目。在這一造反原則主導下,梁山好漢只是將反腐矛頭對準個別貪官,如蔡京、童貫、梁中書等,而沒有將矛頭對準讓腐敗得以産生的制度,也就是説實施的只是個案反腐而非制度反腐,這樣的反腐根本不能觸及腐敗産生的制度基礎。
其次,反腐手段成問題。梁山好漢靠暴力而非法制反腐。以智取生辰綱為例,吳用設計了名為智取實為搶劫的行動,用強搶手段劫取貪官的不義之財,本身就具有非正義性,不足稱道。再以著名的李逵坐堂為例,雖然李逵在“庭審”中表現出來的嫉惡如仇的正氣令人讚賞,但其斷案的依據和方法則毫無法理可言,純粹是憑意氣和個人好惡判案。至於其打著“替天行道”的大旗,“掄兩把板斧,一味地砍將來……只顧砍人,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的流氓行徑,則更不符合現代法治之道。魯迅在《集外集 序言》中明確表示,對“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深感“憎惡”。先生在《流氓的變遷》一文中説:“他們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梁山好漢不但殺人,還開黑店,賣人肉包子,下蒙汗藥,“將精肉片為巴子,肥肉煎油點燈”。無須依據法律,也無須庭審,要殺便殺,而且不但殺貪官污吏,還濫殺無辜,這樣的反腐之道值得今人借鑒嗎?
還有,好漢能否成為真正的反腐“好漢”,也大成問題。且不説宋江在上梁山之前,其身份只不過是小小的鄆城押司,但卻能做到仗義疏財,出手寬綽,也不知其錢財是哪來的,就以神行太保戴宗來説,小説寫到宋江被刺配到江州首次碰到神行太保時,身為節級的戴宗出口便罵道:“你這黑矮殺才,倚仗誰的勢要,不送常例錢來與我?”可知,當時身為大宋的中層官員,戴宗不僅飛揚跋扈,目無法制,而且還是個大貪官。或許有人會説,戴宗他們穿著官服時是大貪官,一旦脫下官服、穿上“匪袍”後就會成反貪勇士,不然。我敢肯定,假如最後不是被朝廷招安,嘯聚梁山的一百零八將最後都會在等級制、世襲制和官本位制度的腐蝕下迅速腐化墮落,十有八九會成為腐敗分子。
看來,專家們總結出來的“水滸”反腐十八招,招招都有問題,其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暴力反腐、痞子反腐、以腐制腐,結果難逃與當朝貪官同流合污的結局。這與今天強調的制度反腐、法制反腐和民主反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兩種途徑,梁山縣怎能錯將梁山好漢的反腐經當做寶貝來念,建成國內首個“水滸特色”廉政教育基地來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