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論壇發帖稱廣西防城港市使用賓士ML350做警車,卻故意將車標改為本田CR-V。對此,防城港市政府做出回應,稱網帖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網帖稱之為防城政府公務車的其實是一輛警車,該車為防城港東興市公安局的車輛,網友發帖中的車輛圖片為老照片,該車在兩年前已經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報廢,並且早已廢置停用了。由於公安工作可能會得罪一些人,而用早已廢置不用的警車舊照發帖,疑為有人肆意炒作和誹謗。(7月7日中國網)
網友發的曝光帖子不僅有文字,還配發了圖片。按照“有圖有真相”的“網路原理”,該帖子的可信度還是非常高的。可是,官方隨即卻對此作出了嚴厲回應,稱“網帖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疑為有人肆意炒作和誹謗”。有圖也“誹謗”,網際網路傳播出現“新情況”。
可是,細讀之下,官方的回應卻頗多耐人尋味之處——最起碼,他們也承認確有這麼一輛警車存在。警車現在廢置不用了,以前用過嗎?既然警車的照片是真實的,何來“網帖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的説法呢?老照片網友就不能發帖了?老問題網友就不能曝光了?面對“網友曝”不僅不認真自查問題,反倒強詞奪理、混淆事實,甚至還要拿“肆意炒作和誹謗”相威脅,到底意欲何為?難道下一步還要“跨省追捕”不成?
其實,一些特殊單位和特殊人物擅改車標本非什麼新鮮事情,曾有網帖稱山西太原國企、太化股份老總狄重陽將價值百萬座駕奧迪A8更換標識,偽裝成A6L。當時,也有人質疑發帖者的“動機”,認為其存在故意“搞事”之嫌。不過,我認為發帖者是否“別有用心”並不重要,帖子反映的問題是否真實才最重要。如果偽裝座駕屬實,其背後必然隱藏著違規違紀甚至其他更為嚴重的問題,紀檢部門理應對此進行徹查。這才是事情的關鍵。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網友曝迅速成為民間反腐的重要方式之一,周久耕等一批官員就是栽在了網友曝上。在很多人都為網友曝大聲叫好的同時,也産生了一些質疑的聲音,其中對網友曝發帖者“動機”的質疑最多。現在的網友曝當中有很多是不帶任何個人目的的,純屬出於正義和良知。但毋庸諱言,也有一部分網友曝的針對性很強,就是為了將某個特定的官員拉下馬來。甚至發帖爆料者跟被曝光者之間,很可能還存在這樣那樣的過節或利益衝突。竊以為這也無可厚非。首先,反腐倡廉人人有責,誰都有權利、有責任曝光腐敗份子;其次,越是與領導有利益衝突的“身邊人”就越是了解內幕情況,其監督意識和監督勇氣當然也更強、監督效果也更好。
我們應容忍網友曝“別有用心”。只要網友曝採取的手段合法,只要網友曝反映的問題屬實,不管發帖者的原始動機是什麼,其客觀上也會起到良好的反腐作用,瑕不掩瑜,值得我們報以掌聲。同時,期待“相關部門”能夠對網友曝的反應更靈敏一些,通過網友們提供的線索加強對相關官員的監督和查處。到底是“有圖有真相”還是“有圖也誹謗”,必須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