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整影響買車”的黑色幽默

時間:2011-07-05 13:46   來源:廣州日報
  根據北京規定,非京籍人員必須連續五年以上在京繳納社保和個稅,才能參加搖號取得購車指標,所以,個稅起徵點上調至3500元後,那些月收入2000元至3500元的外來人員,因9月1日後不繳個稅,可能影響購買私家車。

  此前一些專家反對提高個稅起徵點的理由就是:起徵點提高將導致一部分人失去繳納個稅的權利。現在看來,這些專家果然有“先見之明”。

  這真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首先,如果説限制購車是為緩解交通擁堵不得已採取的措施,那麼對待戶籍居民與外來人員也應一視同仁。購車畢竟不同於購房,外地人在京購房可能是用於買賣、炒作,但在京購車卻只能自用,因為購車指標不能買賣和轉讓,沒法炒作。讓外地人平等參與搖號,只是攤薄了本地人獲得購車指標的幾率罷了。即使要對外來人員在京購車實行限制,也不應將五年繳納個稅作為前提條件,因為繳納個稅是有門檻的,將五年繳納個稅作為購車前提,就相當於以一個人的收入多少來決定其是否擁有購車權利,收入高的才有權購車,一項公共政策,偏向較高收入者而剝奪較低收入者的某項權利,其正當性、合理性令人懷疑,而個稅起徵點上調,在不經意間讓其荒謬性展露無遺。

  其次,不繳納個稅的人同樣是納稅人,因為任何自然人都是消費者,日常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在納稅。在京外來人員,即使不繳納個稅,但他平時的任何花銷,只要消費,都在納稅。比如買一袋售價2元的食鹽,裏麵包含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中國的現行稅制,使商品和服務中包含眾多稅賦,人們暗中所納流轉稅,要遠高於明裏所納個稅。

  有報道稱,在美國等發達國家,購物小票上都清楚地註明該商品所包含的稅,讓人知道每次消費給政府貢獻了多少稅收。我們一直強調要提高民眾的納稅意識,很多人乃至一些官員甚至不知道消費過程就是納稅過程,而個稅證明也是近年才有,如此,民眾的納稅意識怎能提高?依我看,關鍵不在於民眾的納稅意識高不高,而在於政府部門對納稅人是否懷有足夠的尊重和感恩意識。

  我想問的是,那些在北京漂泊收入較低的外地人,如果想買車,可以拿著長期在北京消費的購物發票、餐飲發票等去申請購車指標嗎?納稅既然是公民獲得權利所必須履行的義務,那麼當這些外地人履行義務之後,能夠獲得作為公民的各項權利嗎?這裡所説的“權利”,顯然並不僅僅指買車。(晏揚)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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