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暫停新建”不能再“暫”下去了
時間:2011-06-21 14:00 來源:西安晚報
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此後又先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然而7年過去,各地仍建設了400多家球場。目前,在全國近600個高爾夫球場中,正規審批通過的只有10家左右。大部分未經審批的球場基本上是以偷換概念的形式,由地方審批的。違規球場大多是打著體育公園、生態園、休閒園、綠化項目等旗號建設的。(6月20日《人民日報》)
2004年禁令下達之前的數年,全國只建了170多家高爾夫球場,而禁令下達之後的7年,全國新建的球場卻多達400多家。也就是説,禁令下達之後,高爾夫球場的建設不僅沒有停止,反而建得更快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的嚴肅性何在?
專家認為,對那些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應該先調查、後清理、再規範,同時加大對相關監管部門失職瀆職的打擊、問責力度。這些當然都是必要的,但僅僅規範、問責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嗎?7年近10道禁令也沒有令行禁止已足以説明問題。
為什麼熱衷於建設高爾夫球場?有專家認為,“這主要是認識問題和利益驅動問題。”一些地方將高爾夫球場看作是拉動經濟的好項目。而筆者覺得,上述認識未必是錯的——在有些地方,高爾夫球場不但有拉動經濟的作用,而且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對高爾夫的消費需求越來越多。因此,應該儘量滿足這方面的消費需求。
當初,國務院下達禁令主要是出於節約用地和保護環境的考慮。這樣的初衷無可非議,但問題是,建設高爾夫球場並不一定佔用耕地,也不一定污染環境。事實上,很多國家的高爾夫球場建設在山林荒灘上,這不僅沒有佔用耕地,而且美化了環境。因此,“一刀切”式的禁止新建高爾夫球場,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
其實,禁止新建高爾夫球場原本就是一個臨時性的政策——國務院那份《通知》的全稱中明明白白地寫著“暫停新建”。《通知》在要求“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至有關新的政策規定出臺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准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的同時,又明確規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環保總局、體育總局、旅遊局等部門,抓緊研究提出規範、引導高爾夫球運動和設施建設健康發展的措施意見。”然而,這一“暫”就是7年多,也沒有制定出臺新的政策——雖然“暫時”沒有明確的期限,但總不能遙遙無期吧!
為了維護政令的嚴肅性,對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進行調查處理是必要的。但在調查處理的同時,也應該審視政策本身。我認為,高爾夫球場“暫停新建”的禁令不應再“暫”下去了,應該按照《通知》的要求“抓緊研究”出臺新的政策,從而規範、引導高爾夫球運動和設施建設健康發展。(盛大林)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