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強制推行垃圾“實名制”

時間:2011-06-01 15:19   來源:紅網

  從去年起,杭州開始嘗試推行垃圾“實名制”。在小區樓道下回收廚房垃圾的垃圾桶裏,綠色塑膠袋上標明瞭每袋垃圾的門牌號。居民每天扔垃圾時,旁邊還有專人驗收打分,得分情況定期公示。有部分居民並不喜歡這種做法,他們認為“實名制存在洩露居民隱私的風險”。(新華網5月27日)

  垃圾分類在我國一些城市運作了多年,大多形同虛設,而杭州的成績也好不到哪去。細看相關報道,在杭州嘗試推行垃圾“實名制”的小區只是個案——以東平巷社區為代表。推行垃圾“實名制”看起來有強烈的強制色彩,其實搞得很溫柔,首先實名制是建立在居民自願的基礎上,不想參加打分的家庭可以不參加。其次只針對廚房垃圾推行實名制,大家吃的東西都差不多,不至於會對居民隱私權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垃圾分類專管員在給居民打分的時候只需要打開廚房垃圾專用袋簡單查看一下就能做出判斷,不準確就提個醒,準確就有小獎勵。

  相比之下,一些發達國家在垃圾分類方面採取的措施則要嚴格得多。在德國、日本、美國,如果不進行垃圾分類,可能會被舉報、被垃圾公司調查、被罰款、被鄰居看不起。

  杭州推行垃圾“實名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目前正處在嘗試的階段。我以為重要的看點是設立了垃圾分類專管員,創造了新的就業崗位。然而,垃圾分類專管員如果長期只管查看廚房垃圾專用袋,就顯不出設立這個崗位的必要性。東平巷社區垃圾分類在試點兩個月以後,居民的廚房垃圾專用袋中就不大能發現其他垃圾了,準確率達90%以上。在此基礎上,垃圾“實名制”面臨兩種選擇,一是進一步深化,將其他生活垃圾也納入實名制,但這將真正遭遇洩露居民隱私風險的壓力。另一種選擇是,對於推行“實名制”不要太老實,見好就收。從相關報道看,當地有關部門沒有將垃圾“實名制”推行到底的意思,只是作為一種過渡手段,“其目的還是在於對垃圾分類進行宣傳教育”。

  那麼,“實名制”完成“過渡手段”使命之後,垃圾分類專管員會不會失業呢?應該不會,畢竟,垃圾分類教育和監督是一項長期工作。在垃圾分類十分精細的日本,尚有許多一輩子分類不清的公民。我國要想在短時期內達到發達國家的垃圾分類水準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從小區設立垃圾分類專管員,進行耐心的教育引導做起。至於垃圾“實名制”。只能在居民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有限的嘗試,不可強制推行。

  還要看到,垃圾分類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民族中有所差異,照搬別國經驗註定行不通。我國許多城市都有沿街或在小區門口收購有用垃圾的“拾荒族”,多數小區居民會在家裏進行簡單的垃圾分類,將可以賣錢的物品賣給“拾荒族”。而街上垃圾桶中的可回收部分,基本上都被“拾荒族”拾完了。“拾荒族”又分類將可回收物品賣給回收公司,這就是中國特色的垃圾分類和處理方式。實際上老外在垃圾分類方面做得很笨,不如中國人靈活實用。不過發達國家對垃圾精細分類、充分利用的經驗仍有值得我們學習的方面。雖然我國多數家庭出售了大部分可回收物品,但在小區垃圾桶、垃圾房裏仍有不少“寶貝”。特別是在一些“高尚住宅區”,“高尚人士”不屑于把家裏的垃圾賣錢,而是一丟了之。而這正是垃圾分類專管員可以發揮作用的空間。(易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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