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支援被動吸煙索賠

時間:2011-06-01 13: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今年5月31日是第24個“世界無煙日”,也是我國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滿月日。然而,在北京一些公共場所,“煙霧繚繞”的現象還是隨處可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華預防醫學會會長王隴德表示,我國的控煙效果非常不理想。《2011年中國控制吸煙報告》也顯示,我國共有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公共場所是發生二手煙暴露最為嚴重的地方,其中餐廳最高,達88.5%;其次是政府辦公樓,為58.4%。(人民網5月31日)

    公共場所為何禁煙效果不理想?專家認為“禁煙令”沒有執法主體,也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以至於對違規者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

    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給經營者和違禁吸煙者以壓力,的確是公共場所禁煙的重要手段。但在一定階段,還不能過於依賴這條路。公共場所那麼多,即便明確了執法主體,他們能監控得過來嗎?有害食品對民眾的危害更大更直接,國家在監管上花了那麼大力氣,安全問題還是不斷出現。人人喊打的問題食品在治理上尚且如此,又何況禁與非禁還未取得高度一致的吸煙問題?

    監管的有限性,不僅在於行政機關面對眾多的公共場所投入的監控力量有限,還在於行政不作為的存在。比如,問題豬肉屢屢進入市場,就是因為在有些地方,病死豬就在檢疫人員眼皮下宰殺加工,也沒被制止;也有些地方,監管人員被“打點”後,檢疫合格戳可由經營者自己隨便蓋。

    監管有限的情況下,不妨調動社會力量。在公共場所禁煙,調動社會力量的一個有效方法,就是支援被動吸煙者索賠。有研究表明,被動吸煙者比吸煙者所受危害更大,每天平均1小時的被動吸煙就足以破壞動脈血管,一些與吸煙者共同生活的女性,患肺癌的幾率比常人多出6倍,每年因被動吸煙而死亡的人有10萬。吸煙過程中,被動吸煙者受到侵害,有侵權事實就可以要求獲得賠償。

    在西方國家,已有被動吸煙者索賠並獲得支援的先例。加拿大渥太華一個餐廳的服務員希瑟克羅和家人都不吸煙,但她2002年春天她被初步診斷為非小細胞肺癌,這是由二手煙引起的,她長期工作的場所充滿了二手煙。她向安大略工作場所安全保險委員會(WSIB)提出索賠要求並獲得成功。

    被動吸煙者索賠,可對多方面産生制約。一是經營者。如果經營者認識到自己的經營場所有很多人吸煙,可能給自己帶來侵權訴訟,那他(她)就有壓力去制止吸煙行為。而事實上,很多公共場所特別是餐館,經營人員對禁煙令毫不理會,因為不讓顧客吸煙會影響其生意。二是吸煙者。吸煙者之所以不考慮其他人的態度,是因為他們感受不到來自其他人的壓力,有了索賠的威脅,吸煙者應該不得不有所顧忌。

    如果被動吸煙者索賠獲得支援,那民眾將獲得極高的監督積極性,不但有望有效解決行政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還可為社會省去鉅額控煙成本。這種社會力量控煙,顯然是一條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控煙之路。(謝昱航)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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