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病人”,當還是不當

時間:2011-04-06 16:11   來源:錢江晚報

  幾年前,去醫院看眼科,從醫生手中拿到藥方後,幾個正在實習的醫學生(也穿白大褂),要求我讓他們看看我的眼睛。上眼皮(醫學上稱“上眼瞼”)被連續翻過來四五次,確實有點難受。但是,這樣的實習,是醫學生成長為一個合格醫生必須經過的一個環節,如果每個病人都拒絕配合,醫學生得不到實習的機會,將來誰給我們看病呢?多翻幾次眼皮,總比得了病而找不到醫生好受吧?配合醫學生的實習,其實是幫助我們自己。

  想起這件事情,是因為讀到昨天《揚子晚報》上的一則新聞:“醫院每年都有大量醫學院等待畢業的學生需要臨床實踐,卻鮮有病人願意配合,無奈之下,蘇州一家醫院只好招聘‘假病人’來陪診。”所謂“假病人”,醫學上稱為“標準化病人”,要經過一系列培訓,得到合格證書後才能上崗。這樣説來,像我這樣到醫院看病而被臨時抓差的,屬於“非標準化病人”?

  報道説,眼下,蘇州大學醫學部第一臨床醫學院正在招募第二批“標準化病人”。如果我是蘇州人,也想去報名。除了公益目的,還有一點私心:跟醫院,跟未來的醫生套近乎,搞好關係,結交幾個醫生朋友,以後看病就方便了;至少他們給我檢查時會更仔細點,開藥方時不會開大方子。

  這樣説,有的醫生會不高興的,這種想法,已經冒犯、侮辱了醫生的職業道德。在一個有基本職業操守的醫生面前,無論你是貧窮還是富有,無論你來自農村還是城市,你只有一個身份:病人;就像在教師面前只有“學生”一樣。但是,現實遠不是這麼理想的,有時甚至是殘酷的。

  據《東莞時報》、《長江商報》報道,從湖北隨州到東莞鳳崗鎮打工的吳喜英,今年2月21日因患膽管結石住進了位於鳳崗鎮的南方醫科大學廣濟醫院,做了三次手術,相關醫生稱“手術順利”“病情好轉”,甚至是“創造了奇跡”,要吳喜英家人“送錦旗”,吳喜英卻于3月21日死亡了,還欠下45萬餘元醫療費。事後得到的用藥清單裏,有14450毫升血漿,接近於吳喜英四次換血的用量;還有1200多瓶、總重量達330公斤的各種輸液。吳喜英家人質疑:這麼重要的換血治療為什麼不告知家屬?為什麼不提供每日用藥清單?吳喜英家人向媒體投訴後,院方提出45萬醫療費不要了,另外再給5萬元喪葬費,但不承認是賠償金。

  多年來,就是在這類頻頻發生的事實的教育下,病人及其親屬在兩種角色之間徘徊:要麼送紅包,要麼當“醫鬧”,一些人先送紅包,後當“醫鬧”。吳喜英的丈夫和兒子沒有機會送錦旗,卻有機會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

  實際上,我們去醫院看病時,一般不會擔心自己會誤解、侮辱了一個有高尚醫德的醫生。我們知道,在一些醫院,醫生若不開大方子,會被領導和同事視為異己,日子會很不好過——“優勝劣汰”,“優”和“劣”的標準,已經不是醫德和醫術,是“創收”能力。

  這樣來看,應聘“標準化病人”,也不是我們病人的出路。因為,如果只有當上“標準化病人”,才能跟醫院醫生搞好關係,那麼大家都會去報名,“標準化病人”多了,大家跟醫院、醫生的關係都很好,“都很好”意味著一樣好,“標準化病人”的特殊性、優越性就不復存在,你所指望的檢查更仔細、用藥更經濟合理的願望就無法實現,那我幹嘛還去當“標準化病人”呢?一想到這裡,我竟然要懷疑,幾年前我被醫學生翻了四五次眼皮,還有沒有意義?

  幾年前翻過我眼皮的醫學生,現在也該是醫師或主治醫師、主任醫師了。希望他們中沒有人製造或參與製造吳喜英式的悲劇,這樣,我至少還有信心繼續充當“非標準化病人”——聽説,更尊重“病人”的稱呼,是“患者”。(戎國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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