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社科院專家建議,增加兩天法定假日,進而再次形成五一長假。黃金周的存廢,是個老話題。但此次舊事重提,並非了無新意的重復。自取消五一長假以來的幾年實踐,不但未能消弭人們對它的惦念和需要,反而為恢復五一黃金周積澱了相當的社會基礎和民眾基礎。
關於恢復五一長假所産生的假日經濟效應、彰顯百姓休息權利以及有利於文化內涵與文明進步的提升等等,有論者多有表述並形成共識,自不必贅述。這裡想説的是,這幾年的實踐已然形成了一些新的共識,尤需有關部門仔細考量尊重。
首先是民眾選擇法定假日休閒,遠勝選擇帶薪休假。當年取消五一黃金周,專家提出的一個替代辦法是建立帶薪休假制度,這樣既能保障百姓休息權利,又能避免人們扎堆休閒、到處人滿為患。然而,實踐表明這只是一些人的一廂情願。許多單位、部門的帶薪休假制度形同虛設,職工不願或不能休假,就在於這種制度對於職工個人而言,會變成一種“個性化訴求”,囿于工作任務繁重、老闆臉色以及其他各種微妙的心理考量,許多人往往選擇放棄。因而,在事實上反而使很多人享受不到假日休閒權利。而對假日進行國家法律保障,就能使全社會的工作任務安排與工作節奏變得有利於職工休假,又能使人們在這種法定的強力推動下欣然選擇休假,而不用考量上述各種影響休假的因素。這正是法定假日能夠有效保證人們休假的原因所在。
其次是五一長假是春天出遊的最佳時節,本不該缺失。一年之中,春遊和秋遊,乃是人們度假的兩大最佳時令,在這樣的季節休閒,對於國民的身心健康、怡情養性大有裨益。五一、十一長假對應的正是這兩大時令。取消了五一長假,無異於切斷了人們與大自然充分接觸、陶冶情操的好機會。考慮到五一假期的短暫,許多人不得不取消充分休閒計劃,選擇城市近郊甚至就在附近公園散心了事。而隨之産生的不能在春光旖旎中充分親近大自然的缺憾與日俱增,普通民眾借長假充分春遊的願望也越來越強烈。
再就是客觀地審度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分佈,不僅不太科學合理,也不太適應人們工作與休息的節奏、不太合乎人們的心理與身體需要。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假日的增設,在一年之中形成幾個小黃金周,三天假雖優於大禮拜,但卻把完整的長假打散了。使得春節長假過後直到十一,在大約8個月的時間裏,只有小假而無長假。如此假日結構顯然不科學,人們在高強度和快節奏的社會生活之下,積累起的身心疲憊不能得到及時緩解。
有一種觀點認為,在保留已有的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假日的前提下,五一再增兩天,會使全社會創造的總財富減少。而實際上,更多休息會帶來更多創造。休息天數增加,不僅會通過假日經濟創造更多財富,也會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人們在休假中會蓄積起更多閱歷與活力。
由此,恢復五一長假的時機已經成熟,值得有關部門認真考慮。(喬子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