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開藥“毒死”少女拷問醫德何在

時間:2010-05-27 14:24   來源:京華時報

  醫院開的藥,“毒死”了一個18歲的少女,還有她家的兩條狗。少女原本只是患感冒,這樣的悲劇,叫人如何承受,叫公眾如何能容忍。更何況,毒性來自一個對醫生來説並不複雜的常識:羅紅黴素緩釋膠囊不能與茶鹼合用。

  這一比較明顯的醫療事故,卻被江門市醫學會認定不構成醫療事故。嗣後上級部門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中,甚至回避了醫方違反藥物配伍禁忌的問題。幸虧媒體最近的介入,使這一慘禍近兩年之後成為新聞。

  這則新聞,很容易讓我們聯想起去年南京發生的“徐寶寶案”。二者的共性是,醫生玩忽職守、事故鑒定部門推卸責任。在這現象之下隱藏的本質,是敬畏感的缺失。

  首先,對生命,沒有敬畏。每一個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沒有貴賤之分,都是無價的。對待生命,事無巨細,都應心存敬畏。但我們的社會恰恰在這裡出了問題,從“三鹿奶粉事件”,到南京的“徐寶寶案”,再到今年的“常州疫苗案”,到新近披露的“阮婉瑩事件”,無不體現出一個值得深思的跡象:我們當中的很多人,對生命開始漠不關心。

  其次,對職業,沒有敬畏感。職業是我們安身立命之本。正是所有從業者的愛崗敬業,才構成了社會和諧的大廈。但是,我們看到,職業敬畏感的缺乏,已經是社會性的問題。政府官員抑或醫生教師,都概莫能外。一旦缺少了敬畏,“外魔”便會乘虛而入。比如,長期重復勞動産生的厭倦,金錢拜物的誘惑等。從這個角度看,醫生的玩忽職守,只是較為普遍的職業敬畏感缺乏的一個具體表徵。

  醫療鑒定存在的問題,歸根到底,是職業敬畏感和生命敬畏感缺失的綜合徵。一起醫療事故發生之後,鑒定部門或主管部門,主持正義、追究責任本是職責分內之事。但是,在類似“阮婉瑩事件”或“徐寶寶事件”中,我們都看到,官官相護的潛規則,壓倒了對生命的重視,也壓倒了對正義的重視。

  正義之劍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若不再高懸,魑魅魍魎便會橫行。我們之所以關注“阮婉瑩事件”,我們之所以感到痛心,是因為,它的強度,足以成為若干同類事件的典型代表,堪稱最惡之例——我們不希望還有更惡的例子了。有關部門對民生之敬畏究竟幾許,這起事件又是一個試金石。(劉志權 原題:醫德應是全社會敬畏生命底線)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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