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麼根治“中小企業病”

時間:2011-10-13 13:01   來源:人民日報

  根治“中小企業病”,要對症下藥,更應完善應急狀態下的金融保障,切實引導實業走向繁榮

  高利貸資金斷裂、溫州老闆跑路、臺州老闆自殺……近期充斥媒體的報道再度引發公眾對江浙中小企業的關注:悲觀者以為這將嚴重影響國民經濟向自主增長的有序轉變,提出“中國式次貸危機”的擔憂;樂觀者則認為個別企業破産倒閉是正常現象,更欲以市場之名放任其自生自滅。不同認識的背後,中小企業究竟有著怎樣的尷尬?突圍之路又在何方?

  中小企業的地位和作用無需贅言。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言,“中小企業在擴大就業、推動經濟增長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具有全局和戰略性的重要意義”。近年來,從憲法對非公經濟“鼓勵、支援和引導”的制度規範,到“新36條”對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保障,應該説,中小企業發展的環境正在不斷優化。

  然而,在國際金融危機以及經濟波動階段,一些中小企業的頻頻破産倒閉,除了自身抵禦風險能力差的因素和市場經濟正常的優勝劣汰,還有其他“非常”因素的存在。事實上,中小企業面臨的利潤空間低、融資成本高等問題,使得它們往往格外脆弱,有人形象地概括為“中小企業病”。

  要幫助中小企業走出困境,一方面固然要在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的同時,按照中央的要求,實施差異化金融監管、機構信貸政策落實、財稅支援力度加大等應急政策;同時也要認清“中小企業病”成因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它不僅是老闆道德病、企業經營病,更是金融信貸病、實體經濟病。對此,我們除了採取靈活審慎的調控政策之外,更應著眼于長遠和大局,加強制度建設。

  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難題是資金問題。因此,民間借貸和官方信貸對於應急狀態下的中小企業,意義不言自明。只有不斷完善對中小企業的信貸保障才能從根本上紓解中小企業的種種困境。

  對於民間借貸而言,應該相信市場,給予其合法的市場地位。事實也證明,民間借貸宜疏不宜堵,應加強監管,引導其陽光化、規範化發展。尤其在中小企業經營困難的特殊時期,更應建立風險評估、預警體系、秩序整頓等制度,發揮其積極作用,同時防範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

  相信市場,但也不能迷信市場。在民間借貸之外,還要建立一整套應急狀態下的觸發機制。一旦發生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過高,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金融機構、擔保公司、小額貸款組織等便應自覺響應政府干預,按照比例、降息讓利、分類發放中小企業貸款,切實落實支援發展中小企業的國家戰略。

  “民營經濟成就了浙江,是浙江的瑰寶,我們要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它們。”目有疾,自當醫。而這种醫治,不僅要給予其應急性的資金支援,更要著力約束資金流向,規避應急貸款再次流入資本市場的風險,引導中小企業走向實體繁榮的康莊大道。由此而論,根治溫州企業近年來從房産到能源再到古董的炒作之風,才能矯正被扭曲了的經濟結構,才能儘量減少無謂的行政干預,才能重新提振實業起家的勇氣與輝煌。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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