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根據兩年前聽證會結果漲價?

時間:2010-12-13 10:24   來源:新京報

在CPI指數同比上升5.1%的節骨眼上,蘭州執行一個兩年前的聽證會決定,將天然氣價格上調如此大的幅度,已經背離了國家發改委的指示精神,顯然不是“審慎”的態度。

據媒體報道,甘肅省蘭州市近日在未召開聽證會,只召開了一個座談會的情況下,就正式上調天然氣供熱價錢達30%之多。

在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之後,昨日,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稱在2008年曾召開過聽證會,已經通過了天然氣漲價的決定,現在只是執行兩年前的決定。

一次聽證會的法定有效期到底多長,我們從有關規定中暫未查實。但從常識來説,一個長達兩年不曾執行的聽證會,也早該過了有效期,畢竟外部環境也已經今非昔比。蘭州以此理由捨棄聽證會,操辦一個座談會,其背後自然有路人皆知的理由。

説句實在話,儘管許多時候聽證會流於形式,往往並不被公眾和輿論寄予很大希望,但此次蘭州市忽略聽證會的形式,仍然走得過遠,超出公眾的忍耐限度。對此問題,蘭州市有關方面此前表示,順著“上游調價”而調價“可不舉行聽證會”,且不説這種解釋和國家發改委有關規定相悖,“上游調價”與否,仍然是官方單方面壟斷話語權,最終的結果,只怕是所有漲價項目都“可不舉行聽證會”。因此,這種説法難以服眾。

事實上,根據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在不久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穩定價格總水準的通知精神,把握好政府管理價格的調整時機、節奏和力度,並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統籌協調,審慎出臺,並特別指出水電氣等漲價要慎重。

上週末公佈的經濟數據顯示,11月CPI指數同比上升5.1%,已創兩年來新紀錄。嚴格控制包括水電煤等公共服務價格在內的物價上漲,確保民生需求和社會穩定,已經成為政府和社會共同的需要和認識。

蘭州市有關方面在這個節骨眼上將天然氣價格上調如此大的幅度,已經背離了國家發改委的指示精神。如此大幅漲價而拉出一個兩年前的聽證會“墊背”,顯然不是“審慎”的態度。

面對物價上漲嚴重的大環境,各部門都在積極應對。日前國務院剛剛修改有關規定,加大對亂漲價行為的處罰力度,修改後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還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等市場行為作為懲處重點。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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