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小企業減負才能實現“藏富於民”

時間:2010-10-13 09:48   來源:中國經濟網

  藏富於民,無疑是當下最時髦的名詞。探求藏富於民的途徑,是依靠“雁過拔毛”的壟斷企業,還是寄望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大多數人恐怕更傾向於後者。有數據也可以證明這一點,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約有4000萬家,佔企業總數的99%,貢獻了中國60%的GDP、50%的稅收和80%的城鎮就業。

  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卻一直面臨著稅費負擔相對較重的問題,這嚴重制約其“健康茁壯成長”。最近有一份調查顯示,目前向中小企業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部門有18個,按收費項目分有69個大類,子項目上千。諸如仲介服務費、各種評比、報刊徵訂、行政許可費、強制性的仲介服務費等各種各樣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企業造成負擔排在前三位的,則依次為環保部門、行業協會、質監部門。

  這是社會各界多年來為中小企業高喊“減負”以來,官方出具的最為詳細的一份稅費負擔報告。可能很多人和筆者有一樣的感覺,知道中小企業負擔重,但沒有想到有這麼重!各種各樣的部門、協會都在從中小企業身上搜刮“油水”,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讓人應接不暇,我們不得不感嘆我國中小企業生存、發展之艱難。

  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國家為解決中小企業不合理負擔問題所做出的努力。國家基本上每2—3年就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性工作,期間採取了上收審批權、公佈取消收費目錄、組織監督檢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但是企業減負工作仍然未能走出“治理—膨脹—再治理—再膨脹”的週期率。

  究其原因,首先,一些仲介服務組織、協會或者學會,本身並不是政府機構,但是在我國現有行政體制下,這些單位都有政府背景。中小企業為了自身發展,怎能得罪他們?對於他們的收費只能乖乖就範。其次,即便國家通過幾次專項治理工作,清理了一些不合理收費,這些協會還會絞盡腦汁想出其他名目的收費項目,繼續盤剝中小企業。

  更重要的是,就像中小學生“減負”受到高考制度的制約舉步維艱一樣,中小企業“減負”也面臨體制上的掣肘。在目前市場經濟體制尚待完善的時候,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權利過大、過於集中,對於企業經營發展插手得過多,更有甚者,還妄圖從企業中獲得好處。

  所以,為中小企業“減負”絕不僅僅是清理違規收費那麼簡單,更應當加快政府職能的轉換,真正實現“小政府、大社會”。如果説30多年的改革開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多來源與政府的正確決策和高效運作,那麼未來中國的發展則應當依靠企業的發展。進一步説,禁止違法增加中小企業負擔,規範政府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經營環境就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若如此,藏富於民的目標將不再會是夢想。

編輯: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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