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券不能“亂燉”

時間:2011-04-29 15:46   來源:人民日報

  小小養老券,關聯著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政府應加強研究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科學建設養老服務體系,不能讓養老券變成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

  最近,一名88歲的退休職工給北京市政府寫信,反映養老券不好用。他説:“原來在家門口的超市能買點東西,今年超市不收了,得跑到20公里以外才能用。”

  北京市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到220多萬人,老齡率近20%,高於全國平均水準,一些中心城區的老齡率甚至近30%,其中空巢老人接近一半。為適應未來的老齡化社會需求,發展為老年人服務的市場,從2010年開始,北京市推出養老助殘券,8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領到100元的養老券,可在定點商家購買食品,也可用於家政、理髮等服務。據了解,目前北京市發放的養老服務券已近5億元。

  在我國,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養老逐漸走向社會化。因此,政府發放養老券,不失為一種好做法。這種採用政府補貼的形式,提倡老人居家養老、社區養老,並由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是養老服務體系發展的一個方向。

  然而,如何做好養老券的延伸服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據老人們反映,雖然北京市民政局限定了使用範圍,但具體簽訂合同由各街道自行掌握,最終簽訂的商戶大多是個體戶或小公司,包括餐飲、理髮店、超市等。目前北京市還沒有一家為老人服務的專業公司,老人需要的服務很難得到滿足。2010年,北京市統計局做了一項入戶調查,結果顯示,89.1%的被訪老人沒用過養老券。這説明,養老券一定程度上背離了本意。

  筆者認為,養老券名為養老,就應該用在養老上,而不應成為一鍋“亂燉”。如果養老券提供的僅是購物服務,就不應叫養老券,改為購物券或現金更合適。事實上,老人最需要的服務是醫療護理,其次是生活照料。這一點,發達國家的實踐已經證明。

  政府發放養老券,應該首先調查評估老人的實際需求。只有滿足個性化的需求,才能把好事辦好。比如,上海發明瞭一個評估系統,將老人按照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等分為幾個等級,分別享受不同的補貼和服務。政府評估之後,再確定相關服務人員,為老人提供所需服務。

  再過30年,我國老齡人口將超過4億人,老齡率達到30%。屆時,高齡化、空巢化、病殘化交織的狀況將更加突出。小小養老券,關係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政府應加強研究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科學建設養老服務體系,不能讓養老券變成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李紅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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