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個稅起徵點完全必要非常及時

時間:2011-03-04 15:50   來源:北京晚報

    昨天,國務院會議討論通過個稅起徵點修改(草稿)。溫總理在與網民交流時,把這件事稱之為政府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

    從1981年開徵個稅起徵點800元,到2005年調高到1600元,到2008年調高到現在還在執行的2000元,再到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將要執行的元,我們可以看到:個稅出臺時,幾乎與全國所有工薪階層無關,那時人們工資才幾十元,所以第一年全國才徵收到500元。個稅收到現在,變成收稅主體是工薪階層,中低收入群體承擔著65%的貢獻率。同時,個稅也從開徵第一年500元到了去年實現收入4837.17億元。增長了多少倍,留給那些一直對上調個稅起徵點唱反調的稅收科研專家去算吧。

    可以算清的賬是,2005年那次上調從800元到1600元因為拖的時間過長力度也最大,翻了一番。2008年上調400元間隔時間短,上調的也少。這一次如果是上調至3000元,上調幅度在三分之一。如果考慮到去年個稅同比增長22.5%,比上年增速加快16.4個百分點,以及未來一兩年全國城鎮居民收入可以預期的較快增長,我估計今後幾年還會加快上調個稅起徵點的步伐。

    個稅起徵點的這次上調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時的。這個話題總是成為兩會上的沉重話題,成為工薪階層每個月領取勞動薪酬時的一聲嘆息。

    每一次個稅起徵點上調,其實都是一次各方利益的博弈過程。從各地財政收入來説,從政府稅收部門來説,以及那些政府稅收科研專家來説,他們當然希望個稅起徵點上調越低越好,而廣大工薪階層則是希望越高越好。從中央政府來説,個稅只佔全國稅收總收入的6.6%,國家財稅收入連年以兩位數增長,國庫充盈,適當降低一點低收入群體個稅負擔是完全有條件承受的,而那些經濟不夠發達的地區,如果上調個稅起徵點較高,則意味著個稅收入有較大的下降,對一些地方政府來説,螞蚱雖小也是肉,何況又是徵收起來最為簡便、很容易放到自己鍋裏的肉。

    個稅起徵點要做到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未來有必要在全國根據不同地區居民實際收入和生活水準的差距,加以適當的區別。否則,確實難以解決3000元起徵點,在老少邊窮地區徵收不上多少稅,而北京、上海、廣東這樣的地區又實在不解渴。

    除了上調個稅起徵點,值得一議的是我們要不要恢復“個人收入調節稅”這個名稱?1980年設立時,個稅針對的是超高收入人群,也就是現在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千萬、億萬富翁的對象。1993年改為“個人所得稅”,把廣大工薪階層寬入稅基,差不多“一網打盡”,而那些不拿工資、個人開支全部攤入企業成本的人又都成為“漏網之魚”,個稅“調節”個人收入對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作用不大,對抑制工薪階層收入增長又作用過大。(蘇文洋)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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