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政策更貼近實際

時間:2011-02-21 16:30   來源:人民日報

  給資産過百億的企業家發放住房補貼,引發社會公眾困惑,已是幾個月前的舊聞。最近,當地作出回應:沒必要過分爭論,應該按照政策辦,只要是高層次人才就應該享受補貼優惠,不能因為人才中有的人有錢、有的人沒錢而改變。

  的確,政策既定,就當按政策辦,一視同仁,也不宜隨意更改,以維護其嚴肅性。從總體情況看,通過優惠政策激勵吸引高端人才,仍是最有效的辦法之一,也能起到一種引導作用,促進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不過,通過這一事件引發的爭論,我們也應思考,制定政策時怎樣才能更貼近實際一些?

  不能否認,在許多政策的實踐中,經濟手段往往具有立竿見影的作用。在激勵機制中,各種名義的金錢獎勵比較活躍也比較管用。但也應看到,通往政策目標的路徑有很多條,經濟手段也好,具體的金錢激勵也罷,都不是唯一的,也不是萬能的。我們最需要的是,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政策措施、辦法,而不必拘泥一個辦法。如果不針對具體實際,都用一個辦法,不僅缺少政策智慧,也容易引發社會矛盾。

  同一政策作用在不同對象身上,政策效果往往不盡相同。但從總體上而言,出臺一項政策,總要有實際效果。提供物質獎勵的政策,對於那些缺少物質條件的人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但對於那些物質方面富裕的人,最多只是“錦上添花”。顯然,這一政策對後者的激勵效果可能減弱。而在實踐中,追求最佳目標效果應當也必須成為決策考量的重要價值取向。

  政策當然需要保持一定的原則性、標準性,但科學的政策從來就不排斥靈活性。當政策的目標對象乃至具體政策方向確定之後,應當也可以根據對象的實際情況和現實需求,提供多種選擇可能,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對象的最迫切需求。這樣,政策就既保持了剛性,又富有了彈性,才能張弛有度。也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政策對象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政策的最優化。

  當然,偌大一個地域、一個群體或一個行業,實際情況可能千差萬別,一項具體政策要全部針對這些實際而具體設定,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太可能。但至少,在政策制定之前,應該盡可能地搞好實際調查,把各種可能的情況都預見在內。在政策出臺之前,虛心地聽取各方面意見。在政策實施之後,出現與實際不符的情況,能調整的及時調整,不能調整的汲取教訓。如此,政策才能與實際貼近些,再貼近些。(陳家興)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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