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市土地窩案,牽出25名官員,其中原市長譚燈耀被判刑18年。
土地案件牽出官員,當然不新鮮。但這個案件,還是有特點。一般來説,土地案件中官員腐敗,是土地劃撥或招拍挂過程中發生問題。這個案件不同,是開發商私自拿地,通過行賄官員,使所拿的土地進入政府儲備,或列入政府規劃,或合法化為開發用地,一句話,就是通過行賄,“洗白”不合法的土地私佔行為。
如果説,土地劃撥或招拍挂過程中的腐敗還是一種表面維持正當程式的暗箱操作,東方市土地窩案則是一種通過權力而變黑為白的“洗地”活動。
土地私佔者先賄賂村官,以每畝7000元左右的價格獲取土地,然後以每畝4萬餘元相互倒手,轉至有行賄門道的人手中後,政府以每畝6.8萬元的價格接盤。在這個過程中,曾經擁有土地的農民只獲得了極少的收益,這些收益遠不可抵償永遠失去土地的代價。
而權錢交易鏈條上的所有人物都空手取利,這裡麵包括私佔和私下交易土地的各環節,包括受賄的官員,官員中包括市長、市委副書記、土地建設城投等部門負責人,還包括村自治組織的幹部。這個鏈條包羅廣泛,政商與共,層級全面,從最低的村官,到最高的市長,地方權力就這樣一竿子插到底地裹挾其中,一幅串燒飽食圖。
這種“洗地”活動,顯示了權力與金錢勾結的深度與廣度。僅僅一宗千畝土地的窩案,就能讓人看到公共權力蛻變為私利源泉的一條條線索。面對這些線索,寄望當地政府為人民服務,未免顯得滑稽。試想,如此深度和廣度的政商同流、共取民財,那些被損害的人民能夠得到怎樣的權力關照呢?
這種“洗地”活動,完全不難演變為黑道控制。既然商企可以私佔土地然後“洗白”,那麼黑道去佔奪土地,然後行賄使之合法,就完全是可能的。而且,由於黑道的加入,受賄者不僅會與之情感相通,就算某一日不想為之辦事恐怕也會因擔心事發而不可行,局勢就不只是黑道勢力橫行閭巷,而且黑道勢力還控制了官員,官員又去壓制民眾了。所謂“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或許就不僅僅是一種擔憂,而是立等而至。
固然,土地劃撥或者招拍挂中無論有無腐敗,農民利益仍然可能受損,徵收土地的交易,向來不是市場化而是行政化的。然而,如果這樣的行為中沒有腐敗,農民的損失可能有所減少,補償可能直接落到手中。即使這樣的行為中有腐敗,至少表面上維持了正當的程式,土地變更從始至終看起來是政府主導。而像東方市這樣,土地先被私佔,然後行賄變更為合法,就使政府變成土地佔奪行為的認可者,不僅對佔奪追加認可,而且通過公共財政支付變現了私佔者的財富,權力由此以行為昭告了其非人民性、非正義性。
這樣的權力行為,不只是協助完成了對民眾財産的掠奪,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對民眾心理的震懾。它表明,不僅權力可以直接去徵用土地,而且商企乃至黑道人物也可以佔奪土地,這些都將被認定為“合法”,於是民眾將不僅恐懼于權力,而且將恐懼于那些佔奪者,他們已經看到佔奪者怎樣合法化了佔奪行為,又怎能指望自己的訴告得到權力部門的支援?(劉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