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葫蘆僧炮製了368萬高速費葫蘆案

時間:2011-01-17 10:55   來源:廣州日報

    河南平頂山中級法院的“助理審判員級審判長”婁彥偉,終於因為自己的“年輕”與“經驗不足”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這個據説有著法律碩士頭銜、同時又是前任院長公子的年輕人,因為一個不尋常的判決而名揚天下。在近期沸沸颺颺的河南“天價高速費案”中,婁彥偉作為主審法官,在“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犯“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麼”(以上均為河南省法院審判委員會結論)等最基本的關鍵要素都“蒙查查”的情況下,居然能夠葫蘆僧判出葫蘆案,將疑似“冒名頂罪”的時建鋒判了個無期徒刑。

    我們又很慶倖:如果不是這個“石破天驚”的判決,這個葫蘆案一定不會引起媒體和網友的圍觀、起鬨,也就絕對不可能有隨後“時建鋒其實是替弟弟頂罪”、“疑為假武警軍官的李金良至今神龍見首不見尾”、“主審法官不具備擔任審判長資格”、“收費站正副站長受賄成內鬼”、“案發後時家曾借高利貸90萬行賄‘撈人’”等一系列重大資訊得以源源不斷地披露;如果不是這個“不懂規矩”的助理審判員的冒失之舉,老實巴交的老農民時建鋒現在恐怕就要成為又一個趙作海,即將開始自己絕望、憤懣而漫長的牢獄生涯了。

    一個不經意的判決,既暴露出當地司法秩序的某種可怕失范,更遽然將一個驚天黑幕撕開了一道臭氣熏天的口子。

    人們急於知曉:一個幾項基本要件均不具備的頂罪假案,何以能過五關、斬六將,最終昂然站到主審法官的面前,並且後者還一本正經地作出了莊嚴的判決?顯然,我們需要追問的,絕不應該只是法院這個環節。在此之前本應起到調查真相、杜絕冤假錯案的公安預審、檢察偵辦等環節,竟然都對此視而不見、一路綠燈!難道,這又是一個當地“政法協調會作出決議”的案子,所以所謂司法程式都可以形同虛設?難怪有學者怒斥其為“冤假錯案一條龍生産線”。

    人們還急於知曉:那一紙清晰寫著乙方須支付給假軍牌提供者24萬元“協調關係費”和每月8萬元“工資”,以及支付給平頂山下湯收費站正副站長的“月工資5000元”,究竟暗示了一種什麼樣的亂象?一條“半年收費10億元”的高速公路,一方面猶如一張血盆大口蠶食著公眾福祉,另一方面又孳生著怎樣的巨大財政黑洞、公權遊戲?據報道,面對“高速路內部有內鬼”的指控,中原高速平頂山分公司稱已“多次對王歡和李佔峰等人進行內部調查,沒有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好一個不痛不癢的“內部調查”,老子查兒子,能主動查出問題,那才是咄咄怪事!

    人們還急於知曉,時家90萬元“撈人”的賄金是送給了何方神聖?這個開著警車、拍著胸膛的“能人”,竟能在眾目睽睽之下與時家進行干預司法的交易,並在拿人錢財不替人消災後全身而退!此案再審之日,我們希望這一細節不要被人為遺忘。

    事情一不小心鬧到這樣的田地,總要想辦法收場吧。據當地司法部門通報,平頂山中院對該案提起再審後,“迅速將情況通報給公安、檢察機關”,“公安、檢察機關非常重視”。這種“迅速”與“非常重視”,到底是觸及靈魂的自省自責和對一個可能被冤枉農民的愧疚,還是基於“危機公關”甚至“不給領導添麻煩”的出發點,我們且拭目以待。(徐鋒)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