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撂荒”法理難容

時間:2010-12-31 09:23   來源:新華網

    國土資源部30日下午公佈了26宗因房地産開發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住宅閒置土地名單,其中北京、上海佔了10宗,福建漳州一宗地塊“跨世紀閒置”,一家央企控股企業在北京的3宗地閒置逾5年。按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這些地塊“撂荒”時間均遠遠超過處罰、沒收年限,因此必須予以罰沒。

    據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國因企業原因閒置用地200多宗、面積達1000多公頃。30日公佈的26宗雖然只佔十分之一,但幾乎包括了開發商閒置土地的種種問題。比如在地價房價最高的北京、上海,2010年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歷次公佈、掛牌督辦的閒置土地名單中,這兩大直轄市一直充當著“領銜者”角色。這兩大城市房價地價高固然有客觀原因,但是開發商自身問題造成土地閒置的原因不容忽視。

    此次公佈的開發商“撂荒”土地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時間拖得非常久。國土資源部明文規定,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必須徵收閒置費;閒置兩年以上的必須堅決收回。而此次公佈的26宗閒置土地中,上海市的5宗全都閒置6年至8年,北京市的5宗約定開工時間在2003年至2005年之間,連“撂荒”時間最短的石榴莊住宅小區西區再有個把月就“拖”滿6年了。而福建東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在漳州東山的成片開發用地閒置時間更是長達17年,若以兩年為期,足足可以沒收8次。

    在此次公佈的“撂荒”開發商名單中,格外扎眼的當屬赫赫有名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央企通過控股北京井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佔了此次公佈的北京“撂荒”5宗地中的3宗,距合同約定開工日期均將滿6年。近年來,在房地産暴利誘使下,一些央企挾雄厚資本轉戰房地産市場,在北京、上海等地製造“地王”,引起民眾普遍不滿。目前,房地産非主業央企正按要求退出房地産領域。央企競相搞房地産已屬不妥,囤地“撂荒”更屬無理。必須按國土資源部規定,在公佈名單中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及其控股股東整改到位前,剝奪其參加土地競買活動的資格。

    “撂荒”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數據顯示,儘管4月份遭遇“史上最嚴厲調控”,2010年上海、北京兩市賣地收入仍分別突破千億元大關,同比漲幅將超過50%。土地升值幅度如此之大,無怪乎包括央企在內的企業瘋狂圈地。這裡面的邏輯很簡單:土地閒置越多,房子供應越少,房價漲得越快;房價漲得越快,地價漲得越猛,囤地比蓋房更有利可圖。

    溫家寶總理近日通過廣播與民眾交流時表示,加強對土地的管理是中央調控房地産市場的一個重點。依法依規處置“撂荒”土地,正是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的必要舉措。唯有如此,才能取信於民,維護土地市場健康。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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