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的“夫妻店”毀了誰?

時間:2010-08-09 09:09   來源:人民網

  因涉嫌受賄罪,原浙江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董事長葉志翔及其妻子黃巨英5日被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看到這一報道,不由讓我想起了俄國著名作家普希金有一個世人皆知的童話,漁夫和金魚的故事:一個漁夫救了一條小金魚,小金魚為了報答漁夫的救命之恩,答應要滿足漁夫的三個願望。住在小窩棚的漁夫的妻子聽説後,一而再再而三逼著漁夫向小金魚索要,從大房子到宮殿到女皇,甚至要小金魚來伺候她,慾望一個比一個強烈,連滿足她那麼多願望的小金魚也要被奴役,小金魚當然不幹,最後,漁夫的妻子又回到了那個可憐的小窩棚裏。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看貪官葉志翔的妻子黃巨英,在丈夫“河邊濕鞋”的過程中,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報道稱,2005年至2009年間,經營海鮮生意的王某某為獲得葉志翔的關照,並感謝葉志翔為其在巨化公司海鮮業務、化工産品購銷以及為其兒子工作安排等事項上的幫助,先後6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財物價值50萬元,黃巨英在收受財物後均告知了葉志翔,並向葉志翔轉達了王某某要求為其兒子在巨化公司安排工作等請托事項。2005年年底至2008年間,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某為獲得葉志翔的關照,並感謝葉志翔在廢料洗矽鐵、包裝桶、硫酸銨購銷業務上的幫助,先後4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財物價值45萬元,黃收受後均告知了葉志翔,葉同意收受。案發後,葉志翔、黃巨英退出贓款、贓物共計43萬餘元、港幣7.8萬餘元。但這並不能夠“退出”他們的“罪過”。

  如此説來,漁夫的妻子畢竟還能夠回到她那可憐的小窩棚,但葉志翔和黃巨英夫婦卻沒有這種“幸運”,等待他們的無疑是鐵窗殘月的牢獄生活,這不能説不是一種悲哀。

  按理説,夫妻作為共同生活的“同一體”,本應在工作和事業上相互幫助、相互支援,共同進步和提高,在夫妻一方出現了一些違法違紀行為苗頭的時候,對方給予必要的提醒,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夫妻間的忠貞和責任。然而,葉志翔和黃巨英夫婦並沒有這樣做,而是開辦了“妻收錢夫辦事”的受賄“夫妻店”,讓原本幸福、平靜的家庭生活毀於一旦,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正因如此,我認為,這一案件直白地告誡我們兩點:一是“漁夫的妻子”雖貪得一時的財富和享受,但最終再多的錢財也挽救不了他們重新回到那個可憐的“小窩棚”裏的命運。所以,真心希望領導幹部的妻子們千萬別學漁夫的妻子,當好“廉內助”,不當“貪內助”。要知道的,權力絕不是“妻收錢夫辦事”的資本,開受賄“夫妻店”註定只能是一場悲劇;二是廉潔不是領導幹部的“獨角戲”,而是家庭成員應該跳好的“集體舞”。家庭成員之間要互相監督、經常提醒,要銘記“一人不廉,全家不圓”道理。只有這樣,才能守住家庭“廉潔門”、築牢反腐“廉潔墻”。反之,把家庭的幸福建立在腐敗的基礎上,步入一條腐敗“家庭化”的不歸路,既誤國殃民,又禍害家庭,豈不悲也!(林偉 原題:妻收錢夫辦事,貪官的“夫妻店”毀了誰?)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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