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闖紅燈”就能受獎?

時間:2010-07-12 15:19   來源:新華網

  7月10日,由河北省石家莊市開展的遵守交通法規獎勵活動正式啟動,6名不闖紅燈的市民,成為第一批幸運者,分別獲得500元的獎勵。

  這樣的獎勵,讓筆者感到難以理解:遵守交規是公民義務,何以變成一種值得褒獎的行為?如果不闖紅燈值得獎勵,那“係安全帶駕車”與“不酒後駕車”是否也值得獎勵?

  獎勵不闖紅燈,有可能會起到一種示范作用,“能感染更多人”。但我很懷疑這種感染力能持續多久,起到感染作用的,到底是遵紀守法的行為本身,還是金錢的魅力?一旦10萬元的獎勵額度用完,闖紅燈現象會不會“濤聲依舊”?

  從財政使用角度來看,納稅人的錢可以用來褒獎“不闖紅燈”、“不亂扔垃圾”等底線行為嗎?一個社會,如果連基本的行為規范,都要動用財政資金來給予獎勵,無疑會讓財政資金使用變得毫無規范、缺少約束。投入10萬元來獎勵不闖紅燈,缺乏正當性,這和動用財政資金獎勵不腐敗的官員一樣離譜。

  人性化執法思路是正確的,但不能謬賞,否則,有可能衝擊基本道德底線。金錢也不是解決執法難題的王牌,過分強調金錢的激勵作用,可能適得其反。總之,筆者以為,家長對于不懂事的孩子,可以這樣地獎勵——不闖紅燈、不隨地吐痰,就獎顆糖。但對成人社會也這樣獎勵,就有些荒唐了。(歐木華 原題:“不闖紅燈”何須受獎)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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