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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蔡當局兩週年獻禮?馬英九涉案上百起終未逃被判有罪

來源:台灣網

2018年05月16日 20:42:00A

  台灣網5月16日訊 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被檢方起訴泄密案,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提上訴後,臺高院15日審結宣判,改判馬英九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此事一齣,島內輿論四起。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從輕量處馬英九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新台幣,下同)折算一日。

  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馬英九本案緣于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指柯建銘關説“法務部長”曾勇夫使其案件二審無罪確定。之後馬英九通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引發九月政爭。

  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臺北地檢署認為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為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如今二審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至於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泄密及加重誹謗,一審判決無罪,柯建銘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所提證據不足證明犯行,加開工英九指柯建銘涉“司法關説”言論可受公評,故駁回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在臉譜網(facebook)發文表示,判決出爐瞬間,北檢檢察長辦公室傳出長達3秒的歡呼聲,聲音大到附近走廊都能聽見。不過,馬英九除遭起訴涉泄密,北檢目前也如火如荼偵辦“三中案”“大巨蛋案”“國發院土地案”、富邦並北銀案四大案。徐巧芯説,任何一位臺灣地區領導人都不可能讓他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道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連手“關説司法”個案的事件,所以馬英九當時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與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風暴,是一位負責的臺灣地區領導人應做的事。

  徐巧芯説,結果現在“司法檢調”保護“司法關説”的人,揭發者卻被判有罪。北檢現在打算“偵辦”更多“案件”,未來會怎麼發展應該可以想像。今天法院的判決代表日後臺灣地區領導人或“行政院長”面臨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羅智強對此判決直表示悲哀。他説,“關説司法者生,反司法關説者亡,真正的貪官污吏們高踞廟堂,最清廉的馬英九卻遭判刑,“臺灣啊!悲哀啊!”

  馬英九自從政以來,被告的案件超過百起,這是第一次被判有罪。(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分析高院判決理由,雖然臺灣地區領導人為廣義公務員,但一審已説明臺灣地區領導人也有“阻卻違法”的理由,意指當知道有犯罪行為發生時,用非常手段以阻止違法行事發生,且臺灣地區憲制性規定給予臺灣地區領導人院際協調權利,全臺灣只有一人適用,即臺灣地區領導人,今天改判無疑也是限縮蔡英文的職權。

  洪孟楷表示,絕對支援馬英九捍衛清白上訴到底,也相信全臺人民都會堅信“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的理念,而政治黑手如果想要無孔不入,卻拿不出任何可看的施政滿意成績單,這樣的政黨只會等待再次被替換,沒有例外。他説,“高院不檢視一審判決、自採自由心證。在520前夕拿不出具體政績,而今天改判馬有罪,難道就是要向綠營基本盤繳交施政成績單?”

  馬英九泄密案,二審逆轉改判4個月徒刑。(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視頻截圖)

  島內自由作家洛杉基也在臉譜網表示,(難道)這是“法院送蔡英文520二週年慶禮物?‘獨派’、柯建銘及阿扁可要開香檳慶祝了?”

  網友則留言,“從指派北檢的檢察長開始,一切就明白了”“他們在示範改朝換代後,別人可以怎麼清算牠們。”還有網友説,是怕馬英九再選臺灣地區領導人。

  臺灣政治評論人黃智賢在臉譜網發文表示,“早在2015年,我們就知道,終有一天,終有一個案子,馬英九會被判有罪。”她説綠營追殺馬英九,有4大算計:

  第一、司法追殺馬英九,可以達到立威,報復,轉移焦點和擾亂藍營的效果。立威是對社會、對司法界和對藍營。誰不怕官司?誰敢惹民進黨?

  第二、在綠營執政千瘡百孔之際,轉移社會矚目的焦點。

  第三、把藍營目前最大的政治明星打成有罪之身,更為以後的官司鋪路,那馬英九的光環,就會被一層層剝光去盡。

  第四、陳水扁因為貪腐坐牢,當然綠營也要對馬英九報復,替自己人出一口惡氣。

  因此,追殺馬英九,一舉四得。馬英九終於有罪這事,一切早在劇本裏。

  永社、臺灣北社、臺灣教授協會委請律師黃帝穎(左二)告發馬英九。(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報道,高院宣判之後,馬英九受訪時指出,這次判決結果跟先前3個相關判決結果不一樣,其中有問題一定要厘清。他強調,這是有關臺灣地區憲制性規定訴訟,不只是為他個人權益,而是臺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行使不該受限制,“我一定要厘清、我一定會上訴!”

  面對記者提問,是否如馬辦所説,“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至今的言行造成了法界的寒蟬效應?馬英九表示,是不是有關社會自有公評;而被問到判決書説“顯然不足表率”,馬英九則回嗆,“這樣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當時現場也聚集許多民眾喊口號為馬英九加油。

  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當時臺北市議員顏聖冠(左)、莊瑞雄到法院外表達對判決的不滿。(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其實馬英九自從政以來被告的案件早就超過百起,這是第一次被判有罪。在他的被告人生中暫時列為敗戰候選,其餘絕大多數由於沒有直接證據被檢察官簽結,而在這數百案中,最愛告馬英九的人就是黃帝穎,一共告了馬英九4次。

  經臺灣《聯合晚報》整理,除了這起教唆泄密案,黃帝穎還針對大巨蛋圖利遠雄案、財産來源不明案等對馬英九提告。此外,臺北市議員顏聖冠也告過馬英九兩次,分別是馬英九用特別費養馬小九及貓空纜車案,但分別因為所涉違反的法條已廢止其刑罰,以及告發人後來都不去作證,最後馬英九均獲不起訴。

  在馬英九被告的數百案中,告發人還包含前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呂秀蓮、臺北市長柯文哲、前臺南市長許添財及藝人郭美珠等人。

  前臺南市長許添財曾為國民黨推出有關“地制法”的電視廣告,告馬英九、金溥聰涉嫌加重誹謗。(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許添財因不滿2010年“五都”升格期間,國民黨推出有關“地制法”的電視廣告指許添財支援“五都”升格後的鄉鎮民代轉換有給職,因此指控當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加重誹謗,但北檢認為此事可受公評,馬英九不起訴。

  郭美珠則聲稱曾在拍賣會上以25萬元標得馬英九的領帶,但事隔多年卻沒收到貨,因此告馬英九詐欺。但馬的委任律師稱馬根本沒同意賣領帶,最後檢察官認定認為雙方認知有誤,馬未詐欺,全案簽結;郭美珠向法院提民事求償也敗訴。

 

  呂秀蓮(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呂秀蓮則是質疑北市銀遭馬英九執政的北市府賤賣,圖利富邦金控,因此控告馬英九涉犯圖利罪。柯文哲則是以現任市長法人身份,針對“大巨蛋案”代表北市府告發馬英九圖利遠雄,不過目前這兩起案件還在偵查中,會不會讓馬英九再添敗績,還有待“司法”定奪。

  根據臺北地檢署的統計,自2017年7月1日邢泰釗出任檢察長以來,北檢對馬英九所涉刑案已簽結160件、不起訴4件,目前還在偵辦中的除了“大巨蛋圖利案”,還有賤賣“中廣”等黨産案、賤賣“國發院土地”、富邦並北銀案及侵佔國民黨黨産2000億元案。(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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