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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從善款之爭看蔡當局冷對花蓮震災

來源:台灣網

2018年03月22日 09:44:00A

  據臺媒報道,花蓮縣處理民眾震災捐款,決定將8億(新台幣,下同)善款用於補助觀光及石材業者,因而引發捐款者不滿。臺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文章指出,花蓮縣政府將民眾捐贈善款用於補助産業,確實是不智的決定。民間捐款不論多寡,多數人心繫的是受苦的災民,而不是廣義的地方經濟或産業,後者應該是臺當局的責任。也因此,花蓮收到20億捐款,卻將8億元用於觀光及石材業的脫困補助,當然會引起捐款人的不滿。一般民眾同樣會感到不解:産業脫困應該是臺當局的責任,為何拿民間善款去撒?

  社論摘編如下:

  花蓮縣處理民眾震災捐款,決定將8億(新台幣,下同)善款用於補助觀光及石材業者,因而引發捐款者不滿,不少人要求退還捐款,社會也有不同正反議論。對此,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地方政府好好處理,務必讓每個捐款者感受到捐款有被善用。賴清德的態度,仿佛事不關己;事實上,要協助花蓮災民及地方産業重建,臺當局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

  如果大家不健忘,賴清德前不久才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名義,向全臺各縣市發出120億元的大紅包。其中,各縣市一律5億元,各鄉鎮則為1000萬元。由於此舉被批評為“選舉綁樁”,賴清德解釋説,因為去年稅收有盈餘,且“未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因此將餘額平均分給地方,不分藍綠都是同樣的金額。這種説法聽似公平,其實卻不合理,也違背了“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運用規定。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的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有94%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另6%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其中,“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是依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各縣市鄉鎮運用;至於“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則是作為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

  花蓮發生震災,除了多棟大樓倒塌,居民受難,橋斷路毀,整個後山觀光産業也受到重創。面對如此嚴峻的天災,臺當局“行政院”竟僅核撥區區3億元供其賑災,這不嫌苛刻嗎?或者,臺當局“行政院長”要把錢省下來,以便到了年底可以當成自己的私房錢再向各地發放紅包?

  花蓮縣政府將民眾捐贈善款用於補助産業,確實是不智的決定。民間捐款不論多寡,多數人心繫的是受苦的災民,而不是廣義的地方經濟或産業,後者應該是臺當局的責任。也因此,花蓮收到20億捐款,卻將8億元用於觀光及石材業的脫困補助,當然會引起捐款人的不滿。一般民眾同樣會感到不解:産業脫困應該是臺當局的責任,為何拿民間善款去撒?

  這樣的疑問,如果越過花蓮縣政府,直接質問臺當局“行政院”,或許能找到更清楚的答案。如同前述,對於地方緊急災難的救助,臺當局擁有豐厚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可供運用。觀察以往的作法,歷年都有30—40億元用於天然災害救助。然則,難道花蓮的震災還不夠嚴重,否則臺當局為何僅撥給它3億元?賴清德批評花蓮未好好處理善款,但作為臺當局“行政首長”,他自己真的有把花蓮的災情放在心上嗎?或者以為一句“地方政府的責任”,就可以把臺當局的職責推得一乾二淨?

  震災發生後,花蓮的救災、捐款及重建問題屢屢被拿來與高雄氣爆及臺南震災相提並論。從某個程度上看,這有助於彼此參考與改善;但某個程度上,卻也易於過度等化不同本質的事件,而産生盲點。例如,高雄氣爆和臺南震災均獲得40多億元的捐款,而花蓮卻僅20億元,少了許多。再看三個縣市的財政及産業發展,後山的花蓮高度倚賴觀光和石材加工等初級産業,這兩項産業卻是維繫花蓮地方經濟及就業人口的支柱,與工商發達的高雄、臺南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何況,一次震災,僅損毀臺南的一座大樓;但對花蓮而言,觀光客止步卻讓全縣傷筋動骨,久久難以復原。

  二月上旬當震災還高度受到關注時,臺當局“行政院”震災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也曾高談要拯救花蓮的觀光和石材兩大産業,並提供200億專案融資。而今,臺當局應做的是,重新檢視承諾,與地方攜手解決民眾的困難。舍此不為,卻把重擔全都丟給地方,還在一旁冷言冷語,真是於心何忍?

  將民間捐款用來濟助觀光和石材産業,這是花蓮思慮欠周,誤用了善款。相形之下,臺當局“行政院”把“特別統籌稅款”拿去均分紅包,卻不用來幫助眼前的地方急難,更是濫用了民眾的血汗錢。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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