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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大家手筆)

2018-01-15 09:44: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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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玉成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屆一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在新時代的征程上,全黨同志一定要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進程,牢牢把握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統籌推進各領域各方面改革。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積極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

  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人民當家作主意識。傳統的治理理念認為,政府與民眾是管理與被管理關係。但在現代治理理念中,政府與民眾之間儘管依然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但更強調政府與民眾形成一種良好的合作協同關係,民眾以公共管理主體的身份出現,關心公共利益、管理公共事務、承擔公共責任。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這決定了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

  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有人認為只有國家機關的領導幹部才是治理的主體,人民群眾只是治理的客體,因此沒有必要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這種看法顯然是不正確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憲法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顯然,人民群眾既是國家權力的主體,也是國家治理的主體。因此,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應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一環。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把人民群眾充分組織動員起來,培育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主體精神,發揮人民群眾在國家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堅持唯物史觀的集中體現,也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在新時代,只有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才能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起磅薄偉力。

  培育人民群眾的國家治理主體意識,需要最大限度凝聚共識,讓人民群眾深切感受到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同自身利益密切相關、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相連,增強人民群眾對自身主體地位的認識和認同,進而為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智慧和力量。同時,注重在國家治理實踐中培育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國家治理中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應在人民內部進行廣泛協商,集思廣益、凝聚共識,有效集中民智、調動民力。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在治理中應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暢通各種渠道,利用各種形式,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保證人民群眾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讓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在國家治理實踐中得到提升。

  (作者為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上海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