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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 不允許“隱君子”和“觀望派”存在

2017年04月19日 10:18:56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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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不允許“隱君子”和“觀望派”存在

  【井岡竹語】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委原常委、縣政府原常務副縣長陳向華,2014年至2016年連續三年未按規定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隱瞞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珠海、廣州等多地購買的房産、投資及購買股票等情況,近日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日前,湖南郴州市紀委對包括陳向華在內的8起處級領導幹部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請示報告制度作為我們黨的一項重要制度,從1948年的西柏坡延續至今,有力推進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建設不斷加強,最新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內容不僅囊括了“家事”“家産”等14項,而且標準更加精細;大幅調升抽查核實比例,對真實性的要求更高力度也更大;“凡提必查”、強化抽查核實結果應用,“通上電”的報告制度,監督、約束和警示作用加倍凸顯。這一系列變革彰顯了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也夯實了深入加強黨的建設的根基。

  對黨絕對忠誠,是對黨員幹部的根本政治要求。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既是檢驗黨員幹部對黨忠誠老實的試金石,也是衡量領導幹部組織性和紀律性的一把尺規。絕對忠誠,就要求領導幹部就相關個人事項對黨如實申報、老實交底、真實坦露。但在填報中,一些人態度不端正、認識不到位、思想不嚴肅,狹隘地將“家事”當作“小事”,覺得“沒必要”或心存僥倖“選擇性申報”;還有一些人財産見不得光、行事經不起推敲,於是故意隱瞞、藏著掖著打馬虎眼,生怕“拔出蘿蔔帶出泥”,被組織部門查到腐化墮落的蛛絲馬跡。

  漠視紀律、罔顧規矩,心中無戒,當然難以有責。而弱化、虛化個人事項報告這個腐敗“預警器”,對領導幹部和組織來説,也就意味著一道重要防線的失守。盤點腐敗案例,這方面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把紀律挺在前面,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報告制度這個“緊箍咒”只會越念越緊,黨內監督的這盞“探照燈”只能越來越亮。馳而不息地正風肅紀已經表明,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中沒有“局外人”,黨的領導幹部中不允許“隱君子”和“觀望派”存在。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要時刻死守紀律底線,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上把“如實”兩字做到頂格,將此事置於原則性而非技術性的層面來認識。而且,只要在平時的生活和工作中,清廉用權、清正做人、清爽做事,做人做事經得起人民的檢驗和時間的考驗,又有何所懼呢?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