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擬修改民眾現金交易申報門坎以防治洗錢

時間:2008-12-15 08:52   來源:中新網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金管會”決定修改“洗錢防制法”申報門坎,明年三月起,臺灣民眾提款、匯款等現金交易達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就要申報。另外,有疑似洗錢行為,不論匯款金額多寡,“金管會”都將追蹤、記錄可疑人士所有匯款數據。

  臺銀行主管部門官員林棟樑説,修法後只要單筆提款、匯款達五十萬元的現金交易,銀行都將申報給洗錢防治中心留檔。

  臺“金管會”參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建議,決定修改匯款申報標準,在比照各地申報標準後,決定把民眾匯款金額申報門坎由現行的一百萬元降為五十萬元。

  “金管會”説,目前國際標準是匯款美金一萬五千元(約新台幣四十九萬五千元)就要申報,新加坡約為一萬四千美元,馬來西亞是一萬三千美元。臺灣調降為五十萬元後,約等於一萬五千美元,符合國際標準。

  為進一步防治洗錢,“金管會”還規定疑似洗錢交易也要納入申報。林棟樑解釋,所謂疑似交易,如客戶在同一櫃檯一次以現金多筆匯出、或要求開立票據、申購可轉讓定存單、旅行支票獲其他有價證券,合計達一定金額以上,又無法説明用途者。

  又或同一賬戶在同一營業日的現金存提款交易達一定金額以上,且該交易與客戶的身份、收入顯不相當等。此外,假如同一位客戶在同一櫃檯一次辦理多筆現金存提款交易,累計達一定金額,但這些金錢往來又跟客戶的身份、收入顯不相當。

  林棟樑説,銀行內部有一套審查系統,可以判斷出哪些人是可疑的洗錢分子,以後這些人的現金交易不管金額多少,都會被銀行追蹤記錄,以杜絕不法情事。

編輯:李學斌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