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收入12萬開始報稅 炒股稿酬收入都須申報

時間:2010-01-07 15:47   來源:北京日報

  按照常規,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市民應於今年3月31日前向地稅部門辦理納稅申報。去年年底,二手房交易出現井噴,部分市民不清楚出售二手房的收入是否該申報?昨天,地稅部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賣房者需將房屋轉讓收入計入年所得總額。同時,工作人員表示,年收入滿12萬元並不僅限于工資和獎金,只要炒股收入、稿酬、偶然所得、房屋轉讓所得等全部收入超過12萬元,就需要進行個稅申報。

  去年的年終獎春節前才發,該不該算入2009年收入?炒股賺了不少,不是説炒股免稅嗎?到底需不需要申報?昨天,記者針對部分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諮詢。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不論其所得日常是否足額繳納了稅款,都負有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部分單位至今尚未發放去年的“年終獎”,這部分收入應以發放獎金的時間為準,可不計入上一年度取得的實際收入。

  據介紹,由於滿12萬元申報和實際納稅的統計口徑不一致,所以儘管個人在深市、滬市炒股收入免繳個人所得稅,但只要炒股盈虧相抵後收入為正數,在申報時仍需如實填寫。此外,稿酬、出租房屋、利息、股息、紅利等收入,都應計入年所得。

  稅務部門同時提醒納稅人,不要趕在申報截止日3月31日前“踩點”申報。越臨近申報截止的日期,申報的人數會越多。今年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進行自行納稅申報,仍然可以選擇三種申報方式之一:網上電子申報、掛號信函郵寄申報和直接到稅務機關申報。由於網上申報不受申報時間、地點的限制,相對其他申報方式更為方便、快捷,建議市民儘量採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網址是:gszxsb.tax861.gov.cn。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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