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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規定:建陸地港可享多項優惠政策

  時間:2010-08-31 14:51    來源:海峽都市報     
 
 

  為推動福建跨越發展,福建省將加快陸地港建設,並對建設予以用地、資金、稅收優惠等多項扶持。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快陸地港項目建設的通知》。根據部署,將確保武夷山陸港首期工程年內竣工投産,晉江、沙縣、龍岩陸港工程開工建設。

  陸地港項目列入省級重點項目,用地指標給予優先保證。地方政府可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方式為陸地港建設提供土地使用權。陸地港用地出讓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範圍內按需設定,出讓金按所在地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執行,並可適當放寬其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期限。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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