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09年,中央財政對中部六省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合計9637.5億元,年均增長31.9%。財政部副部長王軍今天在南昌舉辦的“中部論壇”上發佈了這一資訊。
2006年,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大決策。5年來,中央財政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部署,積極運用各種財政政策手段和工具,有力地推動了中部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據介紹,中央財政在強化稅收、農業、民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扶持的同時,不斷加大對中部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中部地區增強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能力。由於中央財政補助力度較大,加上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中部六省財政保證能力明顯增強。從財力總量看,2009年中部六省財力合計9300.13億元,是2006年4964.09億元的1.9倍,年均增長高出全國地方財力同期增幅約0.6個百分點;從每人平均財力看,2009年中部六省按總人口計算的每人平均財力達2612元,是2005年1093元的2.4倍,佔全國地方平均每人平均財力的比例也從2005年的65.3%上升到70.7%;從財政支出看,2009年,中部六省財政一般預算支出12473.13億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佔中部六省一般預算支出的59.3%,比2006年提高近3個百分點。
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李樸民在論壇上表示,今年上半年,中部六省經濟延續了去年以來的回升勢頭,實現生産總值3.78萬億元,同比增長15%,這個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了6.2個百分點,為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據悉,2006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頒布,中部地區發展步伐明顯加快,在全國區域格局中的地位不斷提升,2009年,中部地區實現地區生産總值7萬億元,佔全國的比重由2005年的18.8%上升到19.4%,每人平均地區生産總值達到2萬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消費、投資量大,需求穩定增長,財政收入大幅增加,一大批重大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産業發展重點項目建成投入使用。與此同時,中部地區實現糧食連續6年增産,佔全國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