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監管“霸王條款” 8月開始實施

時間:2010-08-02 11:00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烏魯木齊7月30日電 (記者 閆文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3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經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從8月1日起開始施行,該條例將加強對重點領域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管。

  目前,新疆各行業使用合同格式條款進行交易相當廣泛,尤其在日常生活消費領域更加常見,很多行業經營者憑藉其市場優勢地位,濫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了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格式條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2009年以來,新疆人大常委會、自治區人民政府啟動了格式條款合同監督的地方性立法工作,通過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順利出臺。條例的頒布實施,將合同格式條款監督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為創新合同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監督執法服務水準,推進誠信新疆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有力支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對與民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合同格式條款較多的如房屋買賣、租賃、醫療、電信等11個行業建立了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審查制度,加強了對重點領域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管。規範了合同提供方的行為,明確了應盡的義務。明確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同時重視發揮社會機構和組織的重要作用。條例在司法救濟途徑之外建立了對合同格式條款主動的行政規制措施,用法規的形式對格式條款的制定、使用進行了規範,防止合同格式條款提供方濫用合同格式條款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新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承德在發佈會上説,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把立法後的監督檢查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過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有效推動條例的正確實施,促進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行政。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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