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上調增幅超20%

時間:2010-07-26 10:08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烏魯木齊7月25日電(記者阿依努爾 白志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5日發佈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調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增幅超過20%,並自今年6月1日起執行這一新標準。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田文介紹,此次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簡稱“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個檔次,即每月960元、800元、720元、680元、640元不等,分別比原標準增加120-160元,各地平均增幅為24.6%;二是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亦分5個檔次,即每月800元、660元、570元、530元、500元不等,分別比原標準增加100-130元,各地平均增幅為24.72%。

  按照規定,調整後的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此次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克拉瑪依市和塔什庫爾幹塔吉克自治縣,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960元/月,不含“三險一金”的為800元/月。而月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的為昭蘇縣、托裏縣等北疆6縣。

  此外,調整後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5個檔次,即8.8元/小時、7.7元/小時、7.2元/小時、6.6元/小時、6元/小時,分別比原標準增加0.5-0.8元/小時。

  1993年中國開始推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今年,按國家統一要求,新疆屬於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此次是新疆自1995年以來第八次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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