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不認同"復檢合格" 海口工商稱抽查合法

時間:2009-12-03 08:46   來源:京華時報

  統一企業12月1日下午5點拿到飲料復檢合格報告後,當天晚上,海口市工商局終於表示,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復檢,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的3種抽檢産品全部合格。而農夫山泉昨天下午發聲明直接表示,該復檢報告儘管是一個正確的結果,但不是一個合法的結果。

  -工商表態

  復檢合格屬最終檢驗結論

  昨天下午3點,記者聯繫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祿,這也是連日來王建祿首次接聽了記者的電話,但其以“對於這個事情,我們已經在主流媒體上作了説明,沒有再説的必要”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更多的情況。

  據了解,新華社昨天的消息顯示,1日下午5時,海口市工商局從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拿到復檢結果。結果顯示: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生産的30%混合果蔬(生産日期為2009年6月27日,規格為500毫升/瓶)、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生産的水溶C100西柚汁飲料(生産日期為2009年8月16日,規格為445毫升/瓶)、統一企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生産的蜜桃多汁(生産日期為2009年8月22日,規格為250毫升/瓶)等3種飲料檢測結果全部合格。

  復檢結果出來後,海口市工商局連夜向相關企業進行通報,同時向所屬工商分局及工商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停止下架行為。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是國家權威檢測機構。海口市工商局認為,這一復檢結果是最終檢驗結論,廣大消費者可放心飲用。

  堅稱抽查程式過程合法

  此前,農夫山泉直指海口工商部門在此次抽檢樣品到發佈消費警示等行為均屬違規。對此,海口市工商局市場科科長韓興光昨天一如既往未接聽記者電話,但是其通過當地南海網稱:海口工商部門是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流通市場的食品進行監管的,抽查的程式和過程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韓興光還強調,抽檢産品的檢測結果是由海南省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的,海口工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關於“縣級以上農業行政、品質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公佈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資訊”的規定,以及按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關於“準確、及時、客觀地公佈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資訊”的規定,依法發佈消費警示。

  但是據了解,此前農夫山泉質疑海南工商部門多項違規,以質疑其程式違規為例,農夫山泉拿出的依據是國家工商總局今年7月30日頒布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第43條規定,“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檢驗結果五個工作日內,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被抽樣檢驗人,責令其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監督其他食品經營者對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並按照有關規定,準確、及時、客觀地公佈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資訊”。

  顯然,韓興光在給南海網記者的回答截取自上述《辦法》中第43條中的最後一句話。

  對於同一種産品出現兩種不同檢測結果,韓興光則表示,具體檢測的過程他不清楚,但按照法律規定應以復檢結果為準。對於下一步的做法,他説海口工商部門是首次遇到類似事件,為了對企業和消費者負責,已通過媒體及時公佈了復檢資訊,並會盡力幫助企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農夫山泉

  不認同復檢報告要求道歉

  對於海口工商部門公佈的檢測結果,農夫山泉昨天下午發聲明表示,“我們不認同海口市工商局于12月1日晚在南海網上發佈的由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對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生産的30%混合果蔬(生産日期為2009年6月27日,規格為500毫升/瓶)及水溶C100西柚汁飲料(生産日期為2009年8月16日,規格為445毫升/瓶)砷含量復檢合格的結果”。

  聲明稱,海口市工商局的復檢程式不符合法律規範。雖然農夫山泉等到的是一個正確的結果,但不是一個合法的結果。法律程式公正是法律實體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農夫山泉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公開復檢結果的同時沒有向公眾和企業道歉並作出解釋是極不負責任的。“若農夫山泉在此次事件中所受的巨大傷害仍不能推進海口市工商局執法水準提高,那麼‘砒霜門’事件將不會是一個結束,而只是開始,會有更多企業遭受和農夫山泉同樣的命運”。

  -統一

  希望海口工商發佈更正聲明

  12月1日下午,統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拿到復檢合格報告後表示,工商部門在處理該問題上是有瑕疵,公司對此表示遺憾,同時希望海口工商部門能發佈更正聲明。

  “這個更正聲明最重要”,統一企業發言人楊壽正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希望政府部門能通過自己的更正行為引導社會各界以客觀公正的態度來看待此事,從而彌補給企業造成的危害。”目前我們正在安排與海南工商的見面溝通,但具體什麼時候能見面尚不清楚。

  -律師看法

  檢測過程須公開

  這一次“砒霜門”事件,“初檢和復檢有巨大的差距,單純就多次檢測本身沒有問題。覺得初檢有問題,要求去復檢,直到做出權威的檢測結果,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著名消費者維權律師、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表示,但是,這件事情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現在要想消除公眾心中的疑慮、恢復企業的信譽、樹立政府的公信力,就必須向公眾公開整個檢驗的過程,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地審視這個過程,找出造成兩次檢測結果不一樣的原因。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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