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開展旅遊業價格專項整治 門票不得隨意漲價

時間:2009-11-10 14:54   來源:浙江日報
  記者近日從省(浙江)物價局了解到,我省將開展旅遊行業價格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景點亂收費、旅行社價格欺詐等行為將受到懲處。

  省物價局日前下發了關於加強旅遊景點票價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遊覽參觀點票價實行分類管理。除部分免費開放的景點外,其他遊覽參觀點票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3種價格管理形式。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統一規定了門票價格調整的期限,要求同一門票價格上調頻率不得低於3年,還具體限定了門票價格的調整幅度。而且,遊覽參觀點必須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對臨時展覽門票、園中園門票、聯票等應由遊客自願選擇購買,不得強行銷售;遊覽參觀點內的交通運輸等配套服務項目,也由遊客自願選擇;遊覽參觀點內的公共廁所、拍照點都要免費開放;禁止在出售門票時搭售宣傳品、代收保險費等。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的範圍主要包括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遊覽參觀點內的交通運輸服務(包括索道、電車、電梯、汽車、遊船等)價格和旅遊景區停車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旅遊景區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旅遊購物定點單位的價格行為以及旅行社的價格行為。專項整治從現在起至明年1月中旬分階段進行。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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