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審議通過 兩岸可望9月同步實施

時間:2010-08-18 11:02   來源:中新網

  據“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通過ECFA,海基會將與大陸溝通生效時間,兩岸可望在9月同步實施,並成立兩岸經合會,經合會主委由兩岸主管部門官員擔任,投資協議將優先排上談判桌。

  據報道,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17日晚間在“立法院”第2次臨時會中通過,兩岸正式開啟制度化經貿往來新頁,臺“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兩岸將在ECFA生效後半年內,陸續展開投資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以及貨品貿易協議等4項談判。

  由於ECFA必須兩岸同步實施,在“立法院”通過後,臺當局會透過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進行磋商,敲定正式生效日期,目前ECFA協議最可能生效時間是9月份;至於關稅減讓與服務業市場開放,則將在2011年1月1日啟動。

  報道説,ECFA 如果于9月順利生效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也將同步成立,未來將做為兩岸溝通聯繫以及進行後續 4 項協議談判平臺,在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完成談判前,兩岸若有爭端,先以協商解決,也可透過兩岸經合會解決。

  此外,為因應ECFA生效後,即將陸續展開投資協議等 4項談判,“經濟部”近兩周也密集展開後續談判協商幕僚作業,並且進行ECFA英文版本翻譯,規劃在下周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確定英文版本將透過海基會與大陸方面溝通,若確認無誤,臺灣將向WTO(世界貿易組織)展開通知程式。

  據悉,臺“經濟部”已完成兩岸經合會架構,目前正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中,初步決定委員會轄下設立7個分組,包括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確定架構腹案,正由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磋商中。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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