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資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印製了新版《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請負有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職責的各被授權局即日向我局申領並啟用。
電話:010-68057995 傳真:010-6805800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外資局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