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胡笑紅) 抽煙人士今後在某些超市、商場或是便利店等地可能買不到香煙了,記者昨天從國家煙草專賣局獲悉,國家發改委剛剛頒布的新《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新辦法規定: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據介紹,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等。這也就意味著, 根據新辦法,外商企業將不得從事煙草專賣業務,像家樂福、沃爾瑪、易初蓮花等有外資成分的超市、商廈、便利店等都將不得自行銷售香煙。但據了解,如果這些大賣場、超市把櫃檯租賃給有專賣資質的商家售賣香煙,仍是允許的。
新辦法還進一步落實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有關要求,規定中、小學校周圍的攤、店不予發放零售許可證,不得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捲煙;不得通過資訊網路銷售煙草專賣品。
另外,新辦法還細化了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例如,規定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同時規定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劃時,必須綜合考慮轄區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等多個因素,不能“一刀切”。
新辦法還增補了煙草專賣許可證使用的規定。規定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持證企業因企業類型發生改變的,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證人因主體、企業類型或者地址發生改變的,也要重新申領。企業法人資格發生變化的,也要及時重新申請或者變更煙草專賣許可證。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