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農民出售自産農産品可免管理費

時間:2007-02-06 11:12   來源:

 

    核心提示:昨天,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今後,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可免於工商登記,並免除各項工商行政管理費。

     今後,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可免於工商登記,並免除各項工商行政管理費。昨天,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對農民依法減免有關費用,減輕農民負擔。

    工商總局表示,工商部門將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分層登記,簡化登記程式,鼓勵農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和健康養殖業。對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記費。工商總局將引導農民和農産品生産、銷售、加工企業註冊農産品商標,指導有關地方和組織註冊地理標誌,加大對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特別是涉農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農産品註冊商標和地理標誌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今年春季,將開展農用物資商標專用權保護專項行動;秋季開展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保護專項行動。

    同時,工商總局還將及時糾正和查處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王秋實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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