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9日消息 據齊魯晚報報道,昨日,山東省政府公布了《關于大力推進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幹意見》,對山東省旅遊業的市場準入、稅費政策、用地安排、信貸支持、發展環境等五方面提出要求。 
  山東省旅遊業的市場準入條件被進一步放寬。意見規定,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進入的,各類資本均可進入所有旅遊業領域。新辦的旅遊企業和在省內設立的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省外旅遊企業分支機構,按規定減徵或免徵企業所得稅1年。 
  旅遊企業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按實際招用人數以4000元/人·年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新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職工總數30%以上,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享受100萬元以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山東省將對利用存量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依據有關政策優先辦理建設用地供地手續;需要佔用增量土地的項目,國土資源部門要適當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用地手續。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應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旅遊形象宣傳促銷、編制規劃、建設公益性服務項目、對旅遊商品開發以及重點旅遊項目的啟動等。在國家預算投資、國債投資、國債轉貸、國債貼息資金中,也要優先支持發展旅遊建設項目。另外,各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符合當年服務產業導向目錄的新建、擴建、改建旅遊項目,優先安排貸款資金。 
  自2007年起,山東省將旅遊業發展指標納入對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在優化旅遊業發展環境方面,旅遊企業的用水、用氣、用電價格,將依據有關政策在兩年內調整到位。同時,旅行社可通過招投標方式代理財政供養單位經批準的公務活動;旅遊企業吸納失業下崗職工和國有企業轉制職工享受同等再就業的優惠政策。(編輯 季水)